允许外资控股!中美经济共识亮出我国金融市场准入开放路线图

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我国金融市场准入开放路线图亮出 允许外资控股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韩洁、刘红霞)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10日向媒体介绍中美两国元首北京会晤经济领域合作成果时透露,两国在金融业市场准入方面达成重要共识,我国将大幅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比例限制,包括将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领域的外资比例放宽至51%,以及放宽外资进入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领域的市场准入政策等。

  朱光耀是当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些内容的。

  朱光耀说,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中方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此外,中方决定,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谈到这些开放举措,朱光耀说,中方是根据中共十九大报告做出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的措施,迅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以落实。

  “我要向大家表明,中国金融市场准入开放是在中美两国元首会晤期间宣布的,但它是对世界所有国家的开放,这就是WTO的原则,中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我们坚定不移的维护全球自由贸易,而且要坚定不移地贯彻WTO的原则。”朱光耀强调说。

  朱光耀透露,中方还将逐步适当降低汽车关税。在2018年6月前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放开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试点工作。并对干玉米酒糟在进口环节和国内环节实施相同的增值税政策,恢复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此外,在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期间,中美两国还签署了总金额超过2500亿美元的商业合同和双向投资协议。

五年后外资可以独资身份进入中国人身险市场

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行的时间表,三年后放宽至51%,五年后不再受限。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介绍了两国元首北京会晤在经济领域达成共识的有关具体内容。其中,涉及保险方面的内容是: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近年来,随着国内交强险业务等陆续向外资保险公司的开放,对于外资保险公司而言,除不得经营法定保险业务以及设立人身险公司必须采取合资形式且外资持股不超过50%以外,已基本没有明确的其他限制。

  而此次的进一步放开,则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设立人身险公司必须采取合资形式”这条限制将在五年后彻底解禁。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放开将有利于外资加码中国人身险市场。

  首先,除友邦保险这个独资特例外,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人身险公司均为合资,且外资的持股比例多为49%或49%以下。业内专家预计,未来不排除合资人身险公司会发生股权变更,即外资逐步增加股权比例、掌握控股权,甚至直接在五年后实现完全独资。

  其次,曾经唯一享受外资独资特例的友邦保险,或将可以申请更多的营业机构。友邦保险于1992年率先以独资经营方式进驻上海,并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的几年内陆续获得多省分支机构的牌照。中国入世之后再无类似特例发生。不过,友邦保险此后未获得在原有省市之外设立机构的许可,因为彼时若想继续开设分支机构,就必须考虑采取合资的模式,但一直以来,友邦保险一直坚持在华独资经营路线。

放宽外资对境内金融业投资限制是长期利好

这一开放举措最大的意义在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对于上述新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这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迈出的重要步伐。”他说,外资持股比例大幅度上升,相信会有更多境外资本进入中国金融行业,使得中国金融行业竞争力、整体运营水平大幅度提高,从根本上来说是件大好事。

  郭田勇指出,对国内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次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机会。中外资之间合作程度会进一步加深,会帮助提高中资机构水平,也不排除在竞争中出现优胜劣汰的情况。

  “我们现在已经搭建起一套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有能力把握系统性风险。”郭田勇说,对中国金融业整体来讲,会大幅提高运营水平,但不会带来大的风险和冲击。时不我待,中资机构应加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治理能力,以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表示,这一开放举措最大的意义在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不仅海外投资者可以进来,外资证券经营机构也可以进来从事各种业务,这对于加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有重大意义。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始终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重要内涵,只有通过不断的开放、提高国际化程度,我们才能真正走向世界,资本市场才能进一步走向成熟。而引进外资、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准入是一个重要途径。”桂浩明表示,从多年的实践来看,外资金融机构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随着他们的持股比例不断提高,达到控股或是全资的水平,他们的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明显。

  桂浩明同时认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方面有优势。而境内金融机构在投行、经纪业务等方面也有自身的本土优势,两者优势如何进一步融合,将成为市场关注的问题。“不过,外资证券经营机构的先进经营理念和内地市场的融合还需要一个过程。从长远发展来看,放开外资对境内证券等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无论是对境内市场的发展还是对于外资机构在境内业务的拓展,都有积极作用,是一个长期利好。”桂浩明告诉记者。(以上内容综合自新华网、中国证券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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