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划转范围方面,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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