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遭质疑

近日,丁香医生发的一篇《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文章,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没有明显药效的情况下过度宣传产品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以此实现巨额盈利。

莎普爱思靠“洗脑”狂赚9成暴利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

  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令全国许多家庭,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家庭知道了A股上市公司莎普爱思。 

  庞大的老年群体和白内障高发病率,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莎普爱思滴眼液去年为该公司贡献了7.5亿元营收,毛利润高达7.1亿元!

  有白内障专家指出,70岁以上老人的白内障发病率在60%~70%,80岁老人的白内障发病率在100%——这意味着,只要到了一定的年龄,白内障几乎不可避免。

  但12月2日,一篇来源于自媒体科普平台丁香医生的文章将莎普爱思推向了风口浪尖,称多位眼科医生不认可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白内障防治功效”。

研发和宣传成本两极分化 广告轰炸成效显著

  为了推动拳头产品“滴眼液”的销量,莎普爱思可谓“不惜血本”,根据该公司披露的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9月,莎普爱思广告费用投入共计高达9.3亿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都在25%以上,远高于同行的平均水平(10%至20%)。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每年投入研发的费用仅仅在千万级别,在同行中仅仅处于中等水平,且占营收比重还有下降趋势。

  实际上研发投入偏少是众多医药股的通病。莎普爱思此次在公告中拉了众多上市医药企业“垫背”,比如年报数据显示,江中药业在2016年投的研发投入为541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6%;葵花药业2016年的研发投入为62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84%。

  而先撇开药物的有效性不说,仅从财务指标看,莎普爱思的广告营销策略无疑是成功的。

  公司2014年的招股书披露,2011年-2013年5ml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单价维持在23元/支以上,相应的毛利率极高,始终维持在95%左右。而对比拟上市公司普华制药生产的同类主力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由于缺少市场端的推广投入,该公司的滴眼液最近几年的销售单价都维持在6元/支以内。

  也就是说,同样成份的产品,售价相差近4倍!

  而销售的成功同样体现在财务数据上,财务数据显示,自2014上市以来,莎普爱思的净利润增速不断提高,在归母净利润方面,公司从2014年的1.31亿元到2016年的2.76亿元,增速从2014年的26.12%提高到2016年的56.63%,这在盈利能力普遍受到诟病的A股市场上是不多见的。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这对于2015年6月股灾以来跌幅已经超60%的莎普爱思无疑是雪上加霜。12月4日和5日该股股价累计跌超5%。

  12月3日晚,莎普爱思发布澄清公告称,此前有自媒体对其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广告等进行质疑,莎普爱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认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公司的广告内容与监管部门审批的相应内容一致等。

  而三季度入场抄底的国民信托此次可能踩雷。莎普爱思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显示,截止2017年9月30日,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民信托独占4席。国民信托四个信托计划均为今年三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27369股,占比1.061%;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00000股,占比1.049%;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400000股,占比0.612%;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269734股,占比0.555;分列第5、6、7、8大流通股东。

  三季报显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27369股,占比1.061%;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00000股,占比1.049%;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400000股,占比0.612%;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269734股,占比0.555;分列第5、6、7、8大流通股东。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药物名叫“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是一种化学药品,主要成分就是苄达赖氨酸。

  1997年,莎普爱思就获得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以及原料药的新药证书,是国内该药物的首家新药申请人以及生产厂家,还获得了6年的新药保护期。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该公司能使用莎普爱思的商品名,保护期过后,其他医药公司可申请仿制该产品,但不能申请商品名。

  因此,目前国内有多家药企都在生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苦于没有商品名,不便于宣传推广,莎普爱思滴眼液始终在该药品的市场中占有绝对优势。

  实际上1997年获得新药证书之后,起初是在医院推广,但销量并不理想。莎普爱思在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去医院就诊的大多是晚期白内障患者,医生一般建议手术治疗,所以,滴眼液卖得不好。

  2004年,应该是莎普爱思滴眼液营销的一个转折点。当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获批转换为OTC药物,销售渠道由医院转向药店。

  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莎普爱思滴眼液销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数据显示,2008年,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销量才67万支,2013年产品销量猛增至1468万支。2016年销量再翻一倍,飙升至2800万支。

  有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78亿,在人口老龄化的带动下,我国白内障药物的市场增长率将保持在18%以上。庞大的老年白内障市场,以及营销、广告手段的加入,莎普爱思滴眼液销量持续走高。(以上内容综合自中国经济网、东方财富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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