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相关制度正在推进完善

近期,债券市场发生数起违约事件。权威数据显示,相较于公司信用类债券总体规模,违约事件仅为尾部的极端个案。业内专家表示,违约个案不改债市稳定大局。下一步无论是行业自律组织,还是市场参与者,都将积极探索完善风险化解处置路径,债券市场后续管理也将更为系统化、专业化,相关的制度建设正在推进之中。

违约个案不改债市稳健大局

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32万亿元,违约率为0.2%(总违约规模/总发行规模),扣除已经延期兑付或重整完毕的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率为0.15%(正在处置中违约规模/总发行规模)。

  近期,债券市场发生数起违约事件。上证报记者日前获取的权威数据显示,相较于公司信用类债券总体规模,违约事件仅为尾部的极端个案。

  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32万亿元,违约率为0.2%(总违约规模/总发行规模),扣除已经延期兑付或重整完毕的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率为0.15%(正在处置中违约规模/总发行规模)。

  业内专家表示,违约个案不改债市稳定大局。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回升,中国债市将依然运行稳健,风险总体可控,并将在改革创新中继续健康发展。

  记者获悉,下一步无论是行业自律组织,还是市场参与者,都将积极探索完善风险化解处置路径,债券市场后续管理也将更为系统化、专业化,相关的制度建设正在推进之中。

  违约事件系个案 债市整体风险可控

  在经历高速发展、快速扩张的10年后,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已经是中国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在支持实体企业发展、提供标准化直接融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遇到宏观经济波动和金融深化改革,个别经营管理不佳的企业出现偿付风险就难以避免。

  梳理今年以来的违约案例,共性原因显而易见,美联储缩表和加息等宏观不确定性因素较强,加之在经济去杠杆的背景下,个别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过度投资等原因致使资金链紧张,融资渠道收紧,再融资压力进一步增大,进而发生实质性违约。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我国信用债违约个案相对于市场总量而言很少,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已有的个案正在进行妥善处理。违约是市场的常见现象,允许部分行业和个体违约,符合国家“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导向,有助于以短期阵痛换取经济中长期转型发展。

  “当下的监管层对债券违约的态度是疏导而非严防死守,这有助于在避免风险过度积累的同时,留给市场足够的时间去适应可能出现的违约,从而建立合理的风险定价体系。”连平说,个别违约事件的风险释放有助于促进债市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更有利于资金优化配置,从金融资源供给侧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光大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表示,客观地讲,年初以来的违约案例并不多,新增的违约主体家数远低于2016年同期水平。

  张旭进一步称,与2016年的违约情况相比,今年以来的违约情形有一些不同:首先,导致违约的主要因素不同。2016年主要是由于经济下行的客观背景以及个别发行人的主观偿债意识淡薄所致,近期违约更多地是由于信用收缩所致;其次,市场对于违约的预期不同。2016年市场对于违约风险的认识并不充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刚兑预期,而近期从违约债券违约前的中债隐含评级来看,市场已对其违约做出了充分的预期。

  “预计相关企业的违约不会对信用债市场造成过于显著的影响。”张旭认为。

  探索完善风险化解处置路径

  目前,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回升以及交易商协会(简称“协会”)风险处置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虽然出现了个别信用风险事件,但市场整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协会组织会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完善风险化解处置路径。目前,协会内部已经形成前后端、一二级市场紧密配合联动的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建立了大数据风险监测分析机制,通过量化分析模型对债券发行人进行分层分类管理。

  4月23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机制建设与人员配备、风险防范与处置、合规督导等方面对中介机构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化。

  据记者了解,协会已完成《信息披露规则》与《持有人会议规程》等自律规则的修订工作,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信用债券市场没有违约其实是不正常的,风险溢价没有得到有效反映,投资人早已习惯了没有违约的市场。现在违约发生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闭着眼睛投债了。”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刘世伟表示。

  他介绍,为加强债券后续管理,近年来各主承销商在协会指导下,按照自律规则和通知的要求,不断增加后续管理人员配备;针对风险事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持续提升审慎应对、稳妥处置风险的能力。不过,当前形势下,信用风险事件愈发具有突发性强、影响面广、传染性高等特征,这对主承销商后续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

  张旭认为,短期来看,信用债的违约必然会对市场参与者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少量有序违约对建立市场化的定价估值体系、完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充实评级违约率数据库均有积极意义,也是对现有制度规范、机构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自我校验,有利于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债市健康有序发展

  风险管理永远是金融行业的核心要素,应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四早”原则,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将持续推进。

  5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上强调,要建立良好的行为制约、心理引导和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表示,下一步协会将推进后续管理的系统化、专业化,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风险防范“全环链”建设,加强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二是全面提升评级业务自律管理,引导评级机构提升风险识别和揭示能力,促进信用评级作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功能的有效发挥;三是全面从严监管、加大违规自律处分,推动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提升市场规范运作水平;四是借鉴成熟市场经验,深入研究受托管理人机制的国际经验,探索提升持有人会议效力、保护破产程序中的持有人权益的法律途径,同时创新违约处置方法,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信用债市场总体风险可控

业内权威人士表示,无论从当前实际上较低的违约率来看,还是从经济基本面、制度建设与实践储备来看,信用债市场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全市场合规意识,加强投资人保护工作也至关重要。

  近期,信用债违约个案有所增加,债市风险问题逐步受到各方关注。业内权威人士表示,无论从当前实际上较低的违约率来看,还是从经济基本面、制度建设与实践储备来看,信用债市场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全市场合规意识,加强投资人保护工作也至关重要。

  违约率相当低

  今年以来,凯迪债等违约个案陆续爆发,风险逐步蔓延到市场认知程度较高的个别上市公司主体,市场关于债市违约的看法出现一些悲观情绪,不时出现“违约潮”“爆雷”等一些夸张说法。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作为信用债融资主板市场的银行间市场,信用债违约率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从数量看,年初至今新增的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主体仅有4家。从规模看,年初以来共有71亿元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仅相当于2016年同期143亿元的49%。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32万亿元,违约率为0.2%,扣除已延期兑付或重整完毕的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率为0.15%。因此,中国信用债市场当前的基本面是稳健良好的,违约率处于偏低区间。

  与以往相比,今年以来处置违约的政策精神更加明确,市场对此有充分共识,为市场平稳运转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在资管新规公布后,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新规》最终版,既体现监管机构对坚决贯彻中央部署的“防范重大风险”任务的决心,也体现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和金融环境下,宏观经济稳步运行仍是重中之重。近期发布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也强调,要有序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中信建投债券首席分析师黄文涛表示,监管层坚决处置风险的决心没有动摇,稳妥处置风险的耐力和定力也没有放松,业界主流看法都支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在打破刚性兑付后,信用债市场初步积累了应对违约的制度储备与实践经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吴之雄表示,在制度积累方面,以银行间市场为例,为加强投资人保护,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推出投资人保护条款,引导发行人将有针对性的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契约形式在发行文件中进行约定,借合同赋予投资人保护更强的法律效力。2017年4月,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相关自律规则基础上,对主承销商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违约处置实践方面,2016年以来的多个违约案例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或已完成兑付,或在有序处置中。

  经济数据稳中向好,为信用债市场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尽管部分指标出现波动,但生产需求稳中有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国民经济运行保持了稳中向好态势。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比上月加快1个百分点;1至4月份,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都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分析认为,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信用债市场也就有稳健运行的基础,即使发生违约,程度与节奏也是可控的。

  如何保护投资者?加强“合规意识”

  在违约事件有所多发的情况下,投资人保护工作日益重要,也日益复杂。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投资人保护,交易商协会做了大量的监测、提示、督导工作。其法律专业委员会也一直致力于完善违约处置机制、加强投资人保护机制建设,在夯实市场制度基石、完善市场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推动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投资人保护条款等投资者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发行文件约定,合规地落实,为保护投资人筑起一面面防御之墙。

  一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已形成了包含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表格体系在内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涵盖了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各个方面。据统计,2017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定期财务信息按时披露比率达98.73%。

  “近年来,市场成员合规意识逐步提升,定期财务信息按时披露的比率一直保持非常高的水平。”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表示,“协会对信息披露的督导工作历来非常重视,仅2017年对重大事项的披露督导次数就超过5500件。特别是对于违约企业,近年来对违约及违约处置进展的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

  二是有效发挥持有人会议沟通议事作用。经过多年实践,持有人会议已有效地发挥了沟通、议事平台的作用。在不少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事件中,经持有人会议协商,形成了诸如增加担保、资产抵质押、增加信息披露内容等各种措施,为投资人权益增加了保障。

  “持有人会议要真正实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实施很重要,包括怎么与投资人充分沟通,怎么合理拟定议案,怎么推动议案落地等。”一位长期从事后续管理的银行人士表示。“交易商协会在实际工作中给与了诸多督导,包括提前提示相关工作,推广案例和成熟经验等”。据统计,2017年交易商协会督导的持有人会议超过100次。

  三是落实投资人保护条款,合法合规实现个性化保障。据了解,针对存续期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还会持续督导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做好投资人保护条款的监测和落实工作,特别是在定期财务信息披露之后或者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及时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进行相关工作的排查。

  近年来,已有少数企业触发了投资人保护条款,并启动了救济机制,通过合法合规地履行各自义务,及时保障了投资人权益。有投资人表示,“现在企业的风险点差异较大,有了针对具体事项的保护约定,的确在一些不利情况下,我们能够选择更主动的维权,比如上调票面利率、增加外部增进安排等有效措施”。

  最后,还应加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管理,促进其市场信用风险“看门人”职能发挥,引导评级机构提升风险识别和揭示能力,更有效发挥信用风险定价机制。

防范债券违约潮的连锁反应

我国债券违约处理的流程已经初步形成,包括违约后召集债权人会议、违约偿付计算等,但还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如完善受托管理人制度、推进信用风险对冲工具创新、提升评级机构公信力等,进一步稳定投资者信心。

  自2014年超日债违约打破刚性兑付以来,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但类似于今年上半年这种大规模违约却并不多见。据Wind统计,截至5月25日,今年已有10家主体的20只债券违约,涉及金额超过170亿元。

  这一波违约潮并不出人意料。今年以来,在防控金融风险和强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去杠杆从金融体系进入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明显收窄。前4个月,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仅为7.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万亿元,表外融资更是出现负增长。由于正规渠道融资规模有限,原有的非标通道也被堵塞,一些投资风格过于激进、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无法通过发债借新还旧,只好违约。这也是本轮违约主要发生于信用债市场和民营企业的原因。

  债券违约是成熟市场的正常事件,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只有通过低烈度的风险缓释,才能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和爆发,并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利率曲线,完善市场化的估值体系,从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就当下而言,我们则需对本轮违约潮的规模、范围以及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保持密切关注。

  一方面,需要关注微观个体融资受阻可能产生的风险。由于我国信用债市场深度和广度尚有欠缺,一旦出现信用风险事件,会导致风险偏好的迅速下降和流动性的快速萎缩。

  另一方面,需要关注风险在不同主体间的传染。随着债券违约事件的不断增加,近期违约主体已有从低资质向AAA高资质扩散的迹象。而除了信用债之外,金融去杠杆和地方隐性债务整顿,将会导致城投债风险上升,美元升值和美国国债收益率的走高,将会导致一部分企业爆发外债风险,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剧债券市场的波动。

  过去几年,由于债券市场呈现牛市,企业蜂拥发债,今年已经进入偿债高峰期,在当前中性偏紧的金融环境下,预计后续将有新的违约潮出现。监管层已经关注到这一态势,一季度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要“健全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相关市场主体也明显加强了风险排查和投后管理。

  当前形势下,需从三个方面加强预期引导,防止违约潮冲击市场和投资者信心。

  从违约主体的角度来说,应加强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中央有关领导此前曾强调,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一旦出现违约,企业应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以负责任的态度管理好企业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偿债义务。当然,从长期来看,应该扩大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切实解决其融资困境。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应避免个体的理性引发集体的非理性。违约潮当前,投资者应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和组合管理能力,对债券风险的暴露制定应对预案,冷静应对信用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避免集体非理性和“踩踏效应”,防止风险传染性加剧。

  从市场制度的角度来说,应尽快建立并完善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债券违约处置预案。我国债券违约处理的流程已经初步形成,包括违约后召集债权人会议、违约偿付计算等,但还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如完善受托管理人制度、推进信用风险对冲工具创新、提升评级机构公信力等,进一步稳定投资者信心。

  总之,违约是中国债券市场走向正规和成熟的必经阶段,我们正在补上这一课。但为了避免这一课的代价过高、阵痛过痛,还需从违约方、投资者和市场制度等方面加强预期引导,健全市场机制,从而平稳度过这波风高浪急的违约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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