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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

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12日从财政部获悉,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资委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划转工作。财政部表示,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近年来,面对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各部门出台多项政策充实社保基金,划转国资正是其中一项。其他政策包括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近期,江苏、北京、甘肃等多地发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实施方案,加速推进划转工作。

  2019年9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对于划转的承接主体,各地明确,由省级政府设立或委托一家企业承接。比如,江苏表示,该省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由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持有。省财政厅委托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对划转的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市县不再设立承接主体。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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