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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穆长春:数字人民币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会是竞争和取代关系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6月11日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2021)上表示,数字人民币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是一个维度的东西,不会是竞争和取代的关系。

  “数字人民币和第三方支付是两个维度的事情。”穆长春进一步解释,数字人民币是钱,是工具;钱包是载体,是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钱包和其他钱包一样,都是基础设施,是载体。第三方支付作为载体和基础设施功能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可以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载体。

  从上述角度看,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是一个维度的东西,不会是竞争和取代的关系。网商银行联合支付宝和微众银行联合腾讯都是前期已经确定的运营机构。其中,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流通服务,微信支付、支付宝继续承担作为一个钱包的金融基础设施职能,参与数字人民币流通的过程。”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双层运营架构,从一开始就不是人民银行对公众直接提供兑换流通服务,而是由二层指定运营机构提供兑换流通服务,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私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一个过程。

  “铜钱无脚走千家,货币的流通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实现。非银行支付机构依然会在这一过程中找到自己的角色,来为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和流通作出相应的贡献。”穆长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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