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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2021年具招生资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9月18日,北京市教委官微发文,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2021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其中,有17所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24所非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北京市教委指出,民办普通高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获得证书的性质、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得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相抵触),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

  北京市教委明确,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历或非学历)、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合法,不得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内容。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市教委备案,学校以各种形式(含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或广告的内容应与报市教委备案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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