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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放开债券交易限制 业内:利好银行流动性管理

王俊丹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央行放宽限制,各家银行都有所关注,多位银行人士均认为,这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流动性管理有所帮助。

  据了解,自银监会去年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之间交易进行限制之后,多数银行理财产品模式也相应转型。

  5月26日,央行发布的一纸公告,打破了资产管理人自营账户与资管账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限制。按规定所述,未来若发生类似交易,在债券交易流通期间通过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信息披露即可。

  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之一,同样适用于该规定。这意味着银行流动性管理一条旧路重新开放,并且增加了信息披露要求。

  央行放开债券交易限制

  央行(2015)第9号公告第十二条显示:“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投资者应及时通过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信息披露:(一)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回购交易;(二)与其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债券交易;(三)资产管理人的自营账户与其资产管理账户进行债券交易;(四)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不同账户之间进行债券交易;(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文意即放宽债券交易限制,允许投资者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进行债券回购交易。并放开了投资者关联交易,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资管账户与自营账户、同一管理人下不同资管账户之间的债券交易。

  这意味着央行将上述交易行为改为事后披露,交易限制放宽。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也包含在其中。

  由此,去年2月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管理人自营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被打破。

  “关联交易本身就有合理性,只要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完善,避免倒仓等违规行为即可。监管放宽交易限制,强化信息披露的方向与之前比更符合市场规则。”一位大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表示。

  流动性管理道路增加

  对于央行放宽限制,各家银行都有所关注,多位银行人士均认为,这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流动性管理有所帮助。

  据了解,自银监会去年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之间交易进行限制之后,多数银行理财产品模式也相应转型。

  包括减少期次型产品,增加长期限产品或者无固定期限的产品。然后通过市场管理理财产品流动性,如在银行间市场卖券,同业拆借等,同时与多个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以解决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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