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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撬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杨孟著证券时报

  日前发布的“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报告显示,11月份融资指数为48.8,较上月下降0.1个点。这表明,在当前国内外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局势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不容乐观。

  小微企业融资难,总是与高企不下的应收账款相伴而随的。这是因为,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是在由核心大企业主导的供应链生态中生存的,一旦出现诸如当前对未来经济环境不乐观预期的情形,大企业就有可能凭借其实力迫使小微企业接受对自己有利的信用条件,促使小微企业不得不将部分回流资金无奈地“沉淀”在应收账款上。连续三年来,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增幅超过大企业应收账款增幅便是其最好的例证之一。高企不下的应收账款,还会导致信用风险不断向小微企业聚集,进而加剧其“融资难、融资贵”。

  推行应收账款融资,将应收账款“活化”为流动资金,无疑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条便捷通道。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召开应收账款融资专项座谈会,其主旨就是力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事实上,早在2007年9月,央行就发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随即上线运行。2013年12月,央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17年5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遗憾的是,由于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模式创新力度严重不足,以致于应收账款融资推广实施步履维艰、进展缓慢,始终未能走出“银行+企业”单一模式窘境。

  在“银行+企业”模式下,为了确保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清算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银行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手续繁杂、成本费用高、风险补偿机制欠缺,银行系统对放出的贷款无法“放心”,小微企业融资供给不足在所难免。

  可见,要想让银行系统“放心贷”,前提是先要为应收账款融资装上“安全阀”。为此,可借鉴实践中业已成熟的“政府+保险”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原理,建立相应的“政府+保险”应收账款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该机制下,保险机构以商业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增信服务,银行系统以保险机构提供的出质额为限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融资回收风险由保险机构全额承担。若保险机构出现经营亏损(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部分),亏损部分则按事先约定的比例由政府建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弥补,若出现盈利,盈利部分则按事先约定的比例由保险机构注入资金池周转使用。

  当然,为了增强“政府+保险”应收账款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的有效性,还应为之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实行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名单制,推动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融资主体登记公示制度,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三是建立应收账款融资主办银行制度,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协力解决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账期匹配难题;四是建立赊销客户信用档案,强化赊销客户授信管理,提升应收账款融资能力。

  (作者系民建湖南省财政与金融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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