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9月17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图 片
PICTURES
1575260129.png
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1-2024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