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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声明:未参与民生信托“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张玉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9月10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不法分子盗用我司子公司名义伪造合同发行信托产品的严正声明》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与公司无关,中建五局并未参与,亦不知情。

  《声明》称,近期,中建五局发现两份盗用公司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名义、虚构交易事实、私刻三公司印章和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型材买卖合同》(编号:ZJWJ-5-2019-076、ZJWJ-5-2019-082),民生信托以上述虚假合同作为资产包发行了“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中建五局在《声明》中称,为维护诚实信用的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特此严正声明三点:第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未与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业务往来,亦未签订过任何合同,上述《型材买卖合同》中加盖的印章系私刻。第二,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与公司无关,公司并未参与、亦不知情。第三,中建五局已将上述了解到的相关不法事实及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中建五局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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