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装诚信付款建立信用关系,再伪造银行证明实施诈骗。昨日,汉川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为当地一家企业追回16万元。
3月19日,河南男子贾某与汉川一家公司达成先付款后供货的供货协议。3月19日、3月29日,贾某先后电汇10万元、20万元至汉川,该公司查验汇款后按要求发出货物。这两笔交易使该公司对贾某有了好印象。4月25日、4月30日,贾某将电汇10万元、20万元的银行结算书传真至汉川,该公司为贾某发送价值16万元的货物。5月9日,该公司到银行查账,发现两笔汇款都没有到账。
报警后,汉川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贾某,并查明无法结算的两份银行结算书系涂改日期“加工”而成。
目前,贾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