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国务院可停减征储蓄利息税 专家分析特别国债或将向央行发行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下午经表决决定,批准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开征、停征或减征储蓄利息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次特别国债发行本身对宏观经济政策来说应该是中性措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后,将增加人民银行持有的国债,增加对货币政策操作的支持,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一个有效的工具。人民银行通过逐步卖出特别国债调节货币供应量,缓解流动性偏多的问题,并充分发挥国债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结合点的功能。”
财政部负责人称,鉴于这次发行的特别国债规模较大,财政部在设计发行方案时,将会周密考虑,精心设计,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
国泰君安高级研究员林朝晖分析,从财政部负责人的说法可以推断出本次特别国债或将向央行特定发行。特别国债发行最大悬念有望由此揭开。而通过增加持有特别国债,也将加大央行回购的操作空间。(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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