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各方讨论公司债发行规则还需进一步完善
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报记者就此与多家券商进行了沟通,采访中发现,业界对于该文件在价格市场化、程序简单化等方面给予了极高评价,均认为公司债券的推出将大大改善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结构性问题。
但与此同时,券商也表示了一些担忧,其中最普遍问题就是公司债券“谁来买”;其次,可不可能同时在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进行交易;再者就是公司债券“是由保荐机构保荐,还是由保荐人代表保荐”。
试点办法三大亮点———
市场化、程序简化、无项目也能发债
“市场一直在等待《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某大券商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此前,业界已经就公司债券的问题进行过热议,近期管理层也召集几大券商进行过相关探讨。
“这份试点办法的亮点很多,对债券市场最有意义的一点就是市场化。”国海证券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公司债券针对的是上市公司,有可能突破以往普遍采取的银行担保,而采用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让企业的信用反映在价格上,并与询价相结合,更加推进了市场化定价,届时各家公司债券的定价和发行会有所差异,券商承销能力的差异也会体现出来。
该人士指出,原来普遍存在的银行担保惯例主要是为了降低偿付风险,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机构和企业,多少有些计划经济色彩,并未把发债的市场风险释放出来。
某大券商的负责人认为,从这份试点办法来看,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比企业债相对简单。企业债需要经过额度审批、发行审核两道程序,在额度审批阶段由于集中审批,可能会减缓发行节奏。公司债券发行由证监会主导,可能采取随报随批的模式,客观上会加快审批速度。此外,企业债需要企业在有项目的前提下才能申报,而公司债券则只需符合试点办法中的发债规定就行,“没有项目可能也能发债”。
业内人士认为,由证监会主导的公司债券推出后,将与发改委主导的企业债、央行主导的短期融资券形成三驾马车之势,逐步改善债券融资比例远低于股权融资的问题,同时也能缩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间的差距。
券商最大担忧———
公司债谁来买?哪里交易?
在记者采访的近十位券商相关人士中,对于该试点办法,大家最为担忧的就是:公司债券谁来买?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的是,公司债券在哪个市场交易?
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债券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债券会在沪深交易所进行交易。”某券商相关负责人指出,交易所市场目前和银行间市场是分割的,从债券投资人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可能不会参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对于保险机构来说,即使不对公司债券的担保有要求,他们在公司债券合适收益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问津。”另一位券商负责人指出,公司债券的收益率越高,意味着发行主体的成本越高。
除了以上机构投资者,也有人指出,在目前的市况下,个人投资者和券商、基金投资公司债券的积极性还是个未知数。所以,谁来买公司债券,成为他们担忧的问题。
但也有券商认为,上市公司债券在流动性、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和规范性上都有些优势,而且,它们在上市的环节实际上已经过一次严格的审批,这些因素或许有助于吸引风险厌恶型投资者。
某大券商的负责人指出,目前,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技术障碍是可以排除的,关键还是看管理层的协调,“市场需要竞争,监管机构间或许也可以竞争。”
试点办法疑点———
是由保荐机构还是保荐人保荐?
试点办法引进了保荐人制度并实行核准制,其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第十六条又提到“保荐人应当对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尽职调查,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这个“保荐人”到底是指保荐机构,还是指保荐代表人呢?某券商负责人指出,试点办法的上述表达有点模糊。“如果是指保荐人代表,那就麻烦了。”
同样担忧此问题的另一位创新类中等券商的负责人指出,如果要保荐人代表签字才能发公司债券,即使只需要一个保荐人代表签字,也意味着不少麻烦———一是发行通道会受限,二是保荐人代表签字费会导致发行成本提高,第三还会涉及到公司架构的调整———原有的固定收益部门和投行部门间怎么融合,利益怎么协调?
某大券商的负责人则认为,虽然试点办法没有明确“保荐人”是指法人还是保荐人代表个人,但从前期管理层与他们沟通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指保荐机构,“这样就没有IPO和增发股票的通道限制了,保荐会灵活很多。”
该人士表示,公司债券发行之初肯定会遇到不少难题,估计刚开始会有选择地推出一些示范个案,然后再进入高速度的发展阶段。(邬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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