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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建议进一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叶斯琦 戴安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叶斯琦 戴安琪)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日前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刘峰表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开展,具有明确养老用途,以金融产品为载体,制度化的长期养老金融安排。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面临许多问题,例如尚未明确顶层设计、税收支持政策有限、未给予个人养老金专户政策和社会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有待加深。

  刘峰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明确五方面内容:一是重视第三支柱保障作用。发展第三支柱,能够增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性和灵活性,有效衔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也有利于解决企业年金制度难以覆盖中小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问题。

  二是明确第三支柱发展定位。立足国情,第三支柱应当与第二支柱协同发展,研究打通第二、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在覆盖人群、优惠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紧密衔接,共同建立起有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升整个体系保障水平,提高个人参加第三支柱积极性和灵活度。在条件成熟时,研究给予养老金融业务参与主体一定优惠政策。

  三是丰富第三支柱发展方式。一方面,完善税收递延政策,加快建设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渐进发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长期养老金融业务。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作为现有“ⅠⅡⅢ”类银行账户以外的单独类别账户进行管理,支持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将商业银行提供默认投资工具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机构职能范围,推进业务的规范化开展。

  四是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一方面,正本清源,清理整顿打着“养老”旗号的短期投融资工具,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研究统一养老金融标准,及时扩大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可投资品种范围,将银行储蓄、理财、基金、信托等各类资管产品纳入其中,体现资金安全性、投资长期性和领取约束性等特征,开发并推出养老金融产品,坚持“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

  五是加强养老保障教育宣传。探索将养老金融业务纳入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养老保障教育进学校,从小培育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养老理念,提升国民养老金融素养。加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宣传,尤其是对于新型就业群体的宣传,引导消费者理解并逐渐认同养老金专业管理、长期积累的消费观念,接受养老金长期终身领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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