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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

叶斯琦 戴安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叶斯琦 戴安琪)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表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仍然较大,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

  刘峰认为,一方面,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意义重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一直是衡量金融风险的核心指标,因此有效化解不良资产对于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保证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有利于完善金融法制,且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行为迫切需要法律规范。

  刘峰建议,一是将《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纳入法规制定计划。有关行业协会、金融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起草部门等应针对当前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现状,开展《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起草工作,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法律问题专题调研,梳理相关监管规制,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法律诉求,做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立法基础性工作,适时完成《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制定工作。

  二是明确《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结构和内容。《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在结构上,可以分别就总则、不良资产清收、不良资产转让、不良资产重组、不良资产债转股、不良资产核销、法律责任、附则等作出专章规定。在内容上,应当充分总结二十年来金融相关监管政策、司法机关审判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经验,以法规形式巩固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果,明晰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对不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程序等作出权威性的规范,涉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则应界定好合规与违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限,以法规形式助力金融秩序稳定,助力金融风险防控与化解。

  三是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工作规划。2021年仍然是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任务较重的一年。《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制定与发布,关乎到能否有序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进程,尽快完成法规立项工作尤为重要。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将《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起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推动《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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