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中小板企业中80%是民营性质的家族式企业,家族企业管理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成为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从本届“金牛百强”成长性子榜中上榜的中小板企业来看,家族制度有其集中高效的优势,如果能够辅以公开合理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克服家族企业的弊端,亦能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
家族制没有想象的可怕
本报评选的2007年度上市公司“金牛百强”成长性子榜中,共有15家中小企业板公司上榜,其中仅有金风科技(002202)、广电运通(002152)两家是国有企业,其余13家均为家族式的民营企业。
作为新兴的家族制企业,上述13家中小板公司尽管已通过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股独大与家族控股、股东层与管理层合一等普遍存在的家族企业烙印。
例如,截至2007年末,苏宁电器(002024)创始人、董事长张近东直接间接持有公司33.94%的股份;证通电子(002197)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夫妇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4.03%的股份;山河智能(002097)董事长何清华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7.4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思源电气(002028)创始人董增平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8.12%,等等。
实证说明,家族制并不如想象中可怕。“一股独大与家族控股”可以保持公司股权的集中度,“股东层与管理层合一”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李维安教授曾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家族企业在控股股东行为上优于国有企业,较少出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他通过研究发现,家族企业早期的成功,在于其比国企有更高的个人资产关联度,更能市场化运作。
从国外的经验看,沃尔玛、宜家、安利等公司也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通过家族式的治理方式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其中有些企业至今仍保持着家族管理的传统。
但不可否认的是,度过初创期之后的成长期,往往是家族管理矛盾爆发的主要阶段。如何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尤其是对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是目前中小板家族企业普遍关切的问题。
结构机制双管齐下
李维安教授指出,家族制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治理障碍,首先是对外的,包括家族资产和公司治理社会化的冲突,以及如何树立向投资者负责的观念等问题;其次是对内的,主要是如何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后者是决定企业成长能力的重要因素。
中小板“金牛”百强公司在提升对内、对外公司治理水平上都有可资借鉴的之处。
在对外方面,中小板“金牛”百强公司大都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标准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例如苏宁电器会定期将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向投资者公开等。
而在对内方面,中小板“金牛”百强公司的经验在于,应从结构和机制两方面着手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从治理结构上看,法人治理结构主要体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职责明确、权利清晰。
中小板“金牛百强”公司中,有些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层高度重合,比如鑫富药业的董事长过鑫富和总经理、副董事长林关羽,分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二大股东,两者还是“连襟”关系。
但多数企业已经在经营层引进了职业经理人,比如苏宁电器的总裁孙为民、宁波华翔的总经理林福清、山河智能总经理彭孟武等。这些职业经理人的存在,本身就说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结构清晰。
从治理机制上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其核心内容。苏宁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可以为中小板公司树立良好的治理机制典范。
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认为,股权激励可以很好地把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融为一体。首先谈监督,利用股权这个纽带,把公司管理团队的价值观高度统一于公司的盈利,避免了传统的“唯上”思想,这样其实是靠全体团队在监督公司的运作,而不是仅仅靠设立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的职能;其次谈激励,与量化的薪酬相比,股权能够让更多的人来考虑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问题,实际上是通过激励团队来实现企业未来的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