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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周璐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周璐璐) 4月2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就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是继商品互换、基差交易后大商所场外平台推出的又一创新业务,标志着大商所场外市场建设工作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根据当日公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准仓单交易的标的为大商所标准仓单,具体品种另行公布。交易日历将与期货交易保持一致。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需要在大商所场外平台开户方可参与。

  从交易方式来看,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将采用卖方挂牌交易方式。即卖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挂牌方式发出标准仓单的全价卖出信息,由买方摘牌。

  从结算交收方式上来看,大商所将对标准仓单交易进行实时收付、当日交收。成交达成后,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交易所进行仓单过户,并向卖方支付货款,预扣卖方的发票保证金。

  从发票开具形式来看,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将采取三方开具发票的制度安排,买卖双方完成标准仓单过户后,交易所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向交易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场人士表示,标准仓单交易将进一步助力打通期现货市场,盘活仓单存量,使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和期现套利变得更加便利,促进期现价格的联动和收敛,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效率。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场外平台仓单交易是打通期现货市场、连接场内场外市场的重要纽带,是大商所多元开放、“一全两通”发展战略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商所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与各方共同做好标准仓单交易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业务平稳有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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