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上期能源就国际铜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0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就上期能源阴极铜期货标准合约(下称国际铜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阴极铜期货标准合约》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3个实施细则修订案。

  国际铜期货合约将继续沿用上期能源“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交易模式,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根据此次公布的国际铜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国际铜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0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单位为25吨,合约月份为1-12月。

  与上期所铜期货合约相比,上期能源国际铜期货合约在价格含义、交割品级、交割方式、交割日期、运行不同阶段的持仓限额、交易代码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据介绍,在上期能源现有业务规则框架下,随着国际铜期货合约的引入,规则层面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上市合约及附件;二是《交易细则》中新增一章,为阴极铜期货的套保和套利;三是《交割细则》中新增一章,为阴极铜期货的交割,涉及入、出库规定,交割品管理、交割结算价的确定等;四是《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中新增一章,为阴极铜期货的风控参数。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期所在保持现有铜期货合约不变的基础上,在上期能源推出国际铜期货合约,用“双合约”服务“双循环”,将为境内外企业提供新的、有效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推进全球经济一体化,更好地为全球实体经济服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