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东方市场重组说明会上作为媒体率先提问,就行业产能过剩和企业优势提出问题。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资深项目经理刘臻回应投服中心提问时表示,本次重组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失败的可能性较小。
针对投服中心提出的交易完成以后,因为装入国望高科的资产,是否有可能导致关联交易增多的问题,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并购融资部副总裁张乾圣表示,综合情况来看,本次交易后国望高科关联交易是显著降低的。
对于投服中心在重组说明会上提出产品平均售价下降的情况下,国望高科毛利润增长原因的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投行部总监邓红军从五方面进行了回应。
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投行部总监邓红军回应投服中心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提问时表示,由于供电供热区域以及客户不同,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下属公司盛虹热电与东方市场下属公司盛泽热电并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投服中心代表提问
德恒律所杨继红表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本次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设有其他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冻结,注入东方市场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邓红军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国望高科实际控制人缪汉根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科研创新与技改投入以实现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和丰富差异化产品形成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在现有商标、专利、标准国际化布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国际化步伐。
国望高科实际控制人缪汉根表示,本次业绩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及证监会的监管问答意见。并且,交易双方已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具体的补偿机制,将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降低本次重组的风险。
东方市场董事长计高雄表示,本次重组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能够通过上市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盈利能力。
东方市场董事会秘书汪钟颖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盛虹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东方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