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程竹 王方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程竹 王方圆)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示范条款》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根据《示范条款》,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与传统车险条款相比,《示范条款》的保险责任大大扩容,也更适应新能源车的特点,不仅考虑到新能源车自燃风险,还考虑到“三电”(即电池、电机和电控)的损坏风险。

  除主险保障范围扩容外,新能源车保险还增加了6个新能源车特有的附加险。这6款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