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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港加注“不含税油”新政出台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据《通知》,保税油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本地生产燃料油统称为“不含税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是指获中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本航次,是指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总台央视记者 钟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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