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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常态化 沪浙皖将集中采购47种常备药

傅苏颖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日前,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简称《文件》),将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恩替卡韦、奥氮平、利培酮等47个药品品种纳入集采。其中,大多为口服常释剂型,还有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型等。此次集采的药品全部为此前纳入过国家集采的品种。

  中邮证券首席研究官尚震宇表示,此次集采的药品主要集中在居民长期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很多药品都是常备药品。联盟集采可以纠偏过去医药行业存在的高昂回扣问题,大幅降低居民医药支出,属于民生方面制度性长期利好,引导医药公司更多体现和承担公共服务责任。

  引入综合评价

  《文件》显示,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该地国家集采同品种中选企业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抗菌药物以及实际中选企业非该地国家集采同品种中选企业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其中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超过5家且属于需要长期服用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企业申报价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至最小计量单位后的价格作为“单位申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单位申报价”应小于或等于采购品种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

  拟中选药品确定规则方面,《文件》规定,入围药品“单位可比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计算在该企业承诺可供应联盟地区的综合得分:“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入围药品中次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的;“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国家集采中选平均价。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药品维度和企业维度。药品维度的评价项目包括价格、质量与疗效、临床适用性、市场占有率四个评价标准;企业维度包括质量管理水平、药品保障供应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承担、质量抽检、信用评价六个评价标准。

  进入综合评价阶段的产品,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获得该地区拟中选资格。综合评分相同的产品,按照信用评价等级、一致性评价获批时间、销量大小、原料是否自产四点顺序确定拟中选资格。

  《文件》规定,此轮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月25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申报信息公开大会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大会现场不设置申报企业观看席位。

  此前,河南宣布了十四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也引入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得分最高的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这也意味着“低价”不再是唯一的中选标准。

  集采提速扩面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持续降低医药价格,让患者受益。药品方面,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今年年底前,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在每个省合计达到350个以上。保证中选药品和耗材长期稳定供应,加强监管,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医疗机构要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1月19日,广东药品交易中心披露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本次广东联盟集采的品种范围是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276个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尚震宇表示,集采体现的是不以企业和行业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以人民的福祉为准绳。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更应关注企业发展战略方面的调整,能快速顺应新时代政策方向的企业将成为优选标的。

  业内人士认为,药品及高值耗材产品集采或常态化开展,同时配合DRGs/DIP政策推进,或带来医药产业支出结构调整,企业端产品研发也有望真正走向以质量、创新为核心的布局路径,并带来整体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创新国际化依然是当前国内医药行业长期发展趋势,海外市场较国内或拥有更大发展空间,而产品海外获批、权益外授、销售拓展布局等催化剂落地,或助推处于估值低位的创新药及创新医疗器械标的带来估值提升机会。此外,从资金面看,基金对医药行业的配置已经降到了历史低位水平,随着年报业绩披露期渐进,建议关注长期成长确定性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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