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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董事会拟设立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张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5月25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股东大会提交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多项内容,包括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公司宗旨、根据新证券法修改董事任职资格及征集投票权相关条款、董事会将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等。如议案通过今年6月的股东大会审核,未来将有一名职工代表出任公司董事。

  根据公告显示,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不会改变万科董事会总人数,仍由11位董事组成。外界关心的问题是,如果通过股东大会审核,未来设立的职工代表董事,是否会给万科原有的董事会结构带来变化?

  对此,万科方面表示,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未改变万科的董事会结构。2000年至今,万科董事会始终保持“4+3+1+3”的架构,即独立董事人数4位,股东董事3位,社会董事1位,执行董事3位。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则其中的一个执行董事席位将转化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董事会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多元、均衡的董事会结构既能使公司融合多元化视野,发挥多方能力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能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机制的优势,支持万科健康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这一做法已是上市公司常见的制度安排。多部委联合出台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也曾明确提出“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公开资料显示,许多A股知名企业董事会中均有设置职工董事,如贵州茅台、上汽集团、中国国航、中国核电等。通过设立职工代表董事,让员工以选举代表进入董事会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企业能够激发员工的当家人意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该制度成为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常见手段之一。

  近年来,在公司治理层面,万科与大股东深铁的磨合渐入佳境。从结果上看,深铁做到了言行合一,在过去四年严格履行了对万科“四个支持”的承诺。根据公开资料,2017年,深铁成为万科新的大股东后,提出了“四个支持”,即支持万科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支持万科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战略,支持万科的事业合伙人机制,支持万科管理团队按照既定战略目标实施运营和管理。一位接近万科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深铁作为万科第一大股东,四年间未派任何人员干预经营管理,对万科保持了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深圳地铁集团管理层出现变化,也未改变其对万科的承诺。在2020年6月的股东大会上,深圳地铁现任董事长辛杰不仅再次重申了对万科的“四个支持”,还对万科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深铁在万科的投资表示了高度认可,认为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万科稳健的业绩增长和回报,已为深铁集团累计带来分红121.7亿元,投资的综合投资回报率为58.21%。从财务报表看,2019年和2020年,万科分别为深铁集团报表增加投资收益111.5亿元和115.9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体现了深铁以管资本而非管企业的方式行使大股东职责,充分尊重上市公司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同时该议案能进一步激发万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如最终股东大会审核通过,预计将助力万科的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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