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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静:信托产品有三特征不能只考虑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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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时间:2013-09-14 11:10

  提问:课题组认为这种集合信托的收益率下降是不是不可逆转的,刚才刘总也介绍了,四家信托公司所涉及的这个业务领域和业务产品各不相同,能不能请问一下现在四家信托公司怎样去利用创新的产品重新去吸引客户,能不能举一些实际业务中的例子?谢谢。  

  林静:我同意黄总的说法,实际信托产品,我觉得它有这么几个要素,当然客户投资信托产品要求的是高回报,但是这个高回报是在风险控制底下的一个高回报,这个是首先信托产品的一个特征。第二个特征,它的收益,实际它的收益要跟当期的经济发展紧密相关联,所以这个收益也是有个度,所谓的高收益是一个相对性的指标。所以这个我想是它的第二个特征,第三个特征就是信托产品的流动性,我们现在也在打造信托产品流动性的一个环境和氛围。所以单纯来谈论信托产品的高收益,放弃它的风险或者是只强调这么一个指标,对信托这个行业来说不是一个长治久安的姿态,所以我想谈一点个人的认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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