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规范报价内部管理 中证协发布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

胡雨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券商承销债券迎来重要规范文件。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4月7日消息,《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下称《指引》)已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5月7日起实施。《指引》意在规范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管理,保证公司债券承销质量,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指引》明确,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加强承销报价内部管理。承销机构应当在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中明确公司债券项目成本核算方式、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报价形成方式、决策程序、特批程序、留痕与存档方式等内容,并报送协会。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可以在参考上一年度项目平均成本等因素基础上确定,项目平均成本应当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投入与所有应当计提的摊销。

  对于承销机构报价内部约束线明显有失客观和行业公允的,《指引》明确协会可以建议其按照行业平均值执行。公司债券项目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并在内部特批程序履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载明低于内部约束线的原因。

  《指引》明确,协会将在报价低于内部约束线的项目中根据报价高低筛选相应承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范围不限于报价低于内部约束线的项目。承销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指引规定的,协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措施,记入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据悉,为维护公司债券市场良好生态,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协会在前期《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稿)》中就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增补了相关规定,并征求了行业与监管部门的意见。2月26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作为配套自律规则,将作全面修订。因此,协会将前期增补内容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指引》,作为引导行业合理报价的专门性规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