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案迎新进展:德邦证券向陈志樟、大信会所、大公国际合计追偿3.15亿元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德邦证券方面获悉,6月23日,德邦证券向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大信会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提起的“追偿之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德邦证券表示,此次追偿基于德邦证券认为前期赔偿金额已大大超出其应当承担之份额,故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目前,德邦证券主张向陈志樟追偿约1.79亿元,向大公国际追偿约0.57亿元,向大信会所追偿约0.79亿元,并要求大信会所对陈志樟不能履行部分在5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德邦证券向法院提交材料称,大信会所2021年IPO和上市公司年审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加上非上市公司业务,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大公国际在第二批执行案件中申报的2022年1月至5月收入近七千万元,履行后续判决义务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