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股份:签连锁酒店品牌授权经营合同
2014-01-15 21:50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子公司锦江都城前景看好
中证网讯 锦江股份(600754)1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锦江都城”)15日与PT. MARINDO INVESTAMA签署了《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品牌授权经营合同》。PT. MARINDO INVESTAMA是一家印度尼西亚的酒店管理公司。
锦江都城授予PT. MARINDO INVESTAMA在授权区域内经营锦江之星连锁酒店的独家权利和许可,PT. MARINDO INVESTAMA根据合同约定的授权经营期限内发展任务指标可发展自己的自营店和加盟店。锦江都城将收取品牌授权费、酒店软件使用及维护费、持续品牌使用费、中央渠道费等相关费用。PT. MARINDO INVESTAMA可执行的加盟收费标准应参照授权品牌在中国境内的加盟费用标准。
合同期限为15年,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4日止,双方可根据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期。若PT. MARINDO INVESTAMA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6个月向锦江都城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的,在PT. MARINDO INVESTAMA全面遵守合同义务及各项承诺的情况下,锦江都城应同意将合同期限延长10年。
在授权经营期限的15年及续期的10年内,PT. MARINDO INVESTAMA应总共发展不少于100家门店。其中,前3年不少于5家门店或500间标准客房,前5年不少于10家门店,前15年不少于30家门店。
锦江股份称,此次与PT. MARINDO INVESTAMA的合作,有利于“锦江之星”品牌在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该品牌的海外知名度,同时亦可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出境游客。
分析师表示,锦江都城品牌对公司有两层积极意义,一方面来看,锦江都城是公司正式拓展中端商务品牌连锁酒店,锦江都城品牌公司打算用两至三年时间进行品牌培育,发展成又一个类似锦江之星的连锁品牌,开店速度有望在未来两至三年中体现出来;另一方面,锦江都城的中端商务品牌,平均房价较高,而且入住率亦不低,受益于一、二线城市较旺盛的商务活动需求,将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较为明显。
分析师预计未来五年锦江股份酒店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1.74%,得益于开店数和Revpar(Revpar是指每间可借出客房产生的平均实际营业收入)的平稳增长。预计2014年酒店Revpar情况略好于2013年,酒店业务净利润贡献达到3.31亿元,同比增长29.55%。
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份,公司将以锦江都城的品牌来开拓有限服务商务酒店,发展初期公司会租赁或受托经营锦江酒店集团旗下的部分三星级酒店或市场上符合发展的项目发展相关业务。公司去年收购的时尚之旅酒店及旗下21家酒店物业将以锦江都城品牌进行整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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