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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城股份:遭立案调查 "高利贷事件"引连锁反应

分享到微信2014-03-04 20:53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钟正
  2月21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成城股份被孙公司拖入“高利贷”深渊》的报道,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27日晚,成城股份(600247)发布公告,承认孙公司江西富源2011年私自借款6750万元,成城股份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未进行披露。3月4日,“高利贷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成城股份收到《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最近一段时间,成城股份可谓是麻烦缠身。近日,为成城股份发行募集定增基金的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投资人告知,基金兑付“需继续延期”,而无法垫付的优道投资已在办理提起仲裁手续。此外,孙公司江西富源私借“高利贷”的行为引发争议。
  本报报道提及,2011年8月,江西富源为完成银行贷款还旧借新工作,该公司与成城股份、江西省家电市场海兴家电商行签订《协议书》,借款利息高达每日千分之三。2012年2月15日海兴家电商行业主万仁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判决:江西富源偿还原告借款675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
  此外,成城股份与江西富源的关系也存在问题。2010年9月,成城股份通过全资收购江西富源的决议,而早在2008年江西富源的51%股权已经登记在了上市公司名下,在此期间,多次声称双方无关联关系。
  市场人士表示,针对江西富源借款的行为,成城股份涉嫌未履行经营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虽然成城股份澄清公告中表示,提前成为持股51%的控股股东,是由于江西富源原股东对公告理解有偏差,但是以工商登记为依据,依然存在信息披露的瑕疵。
  上述人士指出,此次成城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按照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短期内将难以进行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行为,这对于亟需扭转困境的成城股份来说不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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