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大股东设定解决同业竞争时间表
2014-06-05 21:43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6月5日晚,西安民生(000564)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和海航商业的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对之前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相关承诺进行了梳理完善,出具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函》。
承诺函显示,海航商业未来商业百货和超市业务的发展以西安民生为主,并将西安民生作为整合海航商业下属商业百货和超市业务资源的唯一主体。海航商业将在获得西安民 生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如需)后,通过资产重组、 股权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将下属的商业百货和超市业务注入西安民生。
在此之前,为解决海航商业与西安民生之间的同业竞争,海航商业曾在西安民生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由于原承诺中部分商业资产经营状况低于预期,效益较差,无法按照原承诺时间注入西安民生。
目前,海航商业持有的与西安民生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商业资产包括:百货业务方面: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超市业务方面: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民生家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家乐超市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海航家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南海航投 资有限公司、广东海航乐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海航商业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海航商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经西安民生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公司或其下属的零售业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三个月内启动将上述公 司或其下属零售业务注入西安民生的工作。(1)上述公司或其零售业务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扣非”)之 后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西安民生最近三年扣非后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2)上述公司或其零售业务最近两年扣非之后的平均销售净利润率达到西安民 生相同业务最近三年扣非后的平均销售净利润率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海航商业设定解决同业竞争时间表,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实力,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目前,百货零售业正处于重大变革期,后续的资产注入有利于为上市公司推进战略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力打下良好基础。(刘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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