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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澄清: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过程合规定价合理

分享到微信2014-06-30 20:23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存在“市场广泛争议”。针对上述传闻,6月30日晚,联创光电(600363)发布公告称,电子集团股权转让程序合规,过程公开、透明,定价依据及评估价格公平、合理。

  2010年8月23日,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全部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78,167.31万元,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经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报名并通过了受让资格审查。根据挂牌公示规定的交易方式,2010年10月14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举行了电子竞价会,经过53轮的激烈报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98,267.31万元竞得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电子集团全部股权,高出评估值2.01亿元。

  市场争议的焦点在于,当时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接手的联创光电7569.21万股股票市值即超出10亿元,高于交易价。

  联创光电在公告中解释称,对于联创光电股权的评估,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采用以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并考虑适当的流动性折扣等原因,按市场法来确定其评估值。按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的每股评估值为6.21元(当天收盘价为6.58元/股)。

  联创光电高管表示,赣商联合成为电子集团的控股股东后,联创光电近年来资产规模、收入和利润水平得到了较快发展。在经营业绩方面,联创光电2010年总资产18.21亿元,实现总收入12亿元,净利润为0.52亿元,每股收益0.14元;2013年总资产28.03亿元,实现收入16.02亿元,净利润为1.58亿元,每股收益0.36元。

  此外,针对网络传言易安萍持有联创光电股票一事,该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到:“在联创光电2012年11月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易安萍作为自然人就持有105.70万股,股票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包括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机构投资者,而不是易安萍认购了联创光电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联创光电上述高管强调,“不实传言对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形象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正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并消除相关影响,公司将视情况依法维权。同时,公司感谢投资者的关注、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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