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严重财务舞弊 责任人遭通报批评
2014-08-08 20:4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本报记者 王荣
中证网讯 三峡新材(600293)正经历困难时期,前期股改方案重组,8月8日晚间又披露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严重财务舞弊行为。
公告称,公司在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47582万元、1568万元。近期,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2012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万元,调减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万元。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也较大,公司2013年度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4万元,但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称,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10%。
决定书指出,公司在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时应可预估到有关资产减值、折旧风险,且可将有关会计确认上的不确定性予以披露,但公司并未充分预估风险,也未提前揭示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最终出现差异较大的情况,其行为明显有失谨慎。
对于公司上述行为,上交所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尹红、文革,时任董事李伟,时任独立董事徐长生、梅顺健、殷明发,时任陈永俊、黄永清,时任副总经理罗晓光、黄世志,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光春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三峡新材的经营也不利,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同比增长31.81%;实现净利为216.41万元,同比下降66.19%;基本每股收益0.0063元。三峡新材表示,今年上半年,受银行信贷收缩、房地产和建筑业活动放慢的影响,玻璃市场价格持续走低。
7月10日,小散们用12万股的投票权,否决了三峡新材前三大股东“关于终止履行股改时作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的议案”。 8月7日,小股东再度发力,在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再度否决了终止履行股改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