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拟1.5亿元参股财产保险公司 主营互联网保险
2014-08-11 19:27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李香才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证网讯 银之杰(300085)8月11日晚间公告,为了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拓宽和丰富业务领域,进一步推进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5 亿元参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出资后公司拟占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15%。
拟参与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股东构成将在股东申报材料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确定。拟发起设立的保险公司为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以互联网保险模式为经营特点,在保监会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及相关业务。
对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目的,银之杰称,主要是充分利用公司在金融信息化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积累的优势,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拓宽和丰富业务领域,进一步推进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银之杰称,由于保监会批准设立保险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自受理申报筹建保险公司申请之日起6 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因此预计本次参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计划对公司2014 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如果获批,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预计本项投资短期内可能不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如果本项目获得保监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投资收益。
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给传统保险业带来了诸多发展机遇,传统保险业从销售渠道、产品、服务等方面均有新的突破。包括中国平安、泰康人寿、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等多家旗舰店上线,产品涵盖了车险、旅游险、意外险、健康险、少儿险、财产险、购物保障等多个险种。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从2011年的3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借助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经营成本低、信息交流便利、经营模式灵活等优点,改善传统保险业设计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展现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