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否认和华发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2014-08-14 19:2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证网讯 近日,媒体报道称,新海宜(002089)涉嫌隐瞒与苏州工业园区华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对此,8月14日晚,新海宜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和控股股东张亦斌对华发科技无实际控制和影响力,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均不属于关联方。
新海宜控股股东张亦斌的确参与了华发科技的创立。2001年12月25日,张亦斌和自然人查磊共同设立了苏州工业园区科海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发科技的前身),张亦斌和查磊分别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此后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张亦斌于2003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该公司50%的股份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张龙官,并随即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新海宜强调,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后,该公司与华发科技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媒体报道还称“办理华发科技历次工商变更人员系公司或海竞公司职员”。对此,新海宜并未否认。经核查,报道所称办理华发科技工商变更的人员有姚维品、余秀华、姜波、黄一清,前述人员在办理华发科技工商变更时系新海宜或海竞公司的职员,熟悉办理工商变更业务,且与当时的华发科技股东熟识,但前述人员未在张亦斌先生控制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针对华发科技与新海宜之间的交易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质疑,新海宜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于 2003 年度—2013 年度向华发科技采购总金额为 7,914.27万元的货物,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为3.94%,主要采购物品为钢板、塑料粒子、连接器等,该等业务往来系新海宜正常的购销行为,占同类业务比重均较小,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市场人士指出,关联关系成立的关键在于是否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一般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一般是通过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从目前的公开资料来看,新海宜与华发科技不存在股权方面的直接关联,不过2003年以来的确存在较多的产品采购、票据贴现、股权转让等交易。(刘兴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