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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大股东拟向关联方转让2.23亿股

分享到微信2015-03-27 20:2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3月27日晚,迪马股份(600565)公告,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赵洁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2.2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4%)转让给硕润石化及赵洁红。

  公告显示,硕润石化及自然人赵洁红均是控股股东东银控股的关联方。硕润石化为东银控股之控股子公司,赵洁红系东银控股董事长罗韶宇先生的配偶。

  迪马股份介绍,本次转让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东银控股已与有关方面沟通,保证本次协议转让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时,拟出让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前,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46.78%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37.24%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罗韶宇先生持有东银控股77.78%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后,迪马股份将会持续受到大股东及关联方减持的影响。东银控股于2015年1月19日-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273,712,69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67%。本次协议转让,硕润石化及赵洁红女士分别协议受让东银控股上述预计减持计划中余下的所有股份。截止该协议签署日起,硕润石化、赵洁红女士与东银控股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硕润石化、赵洁红女士有意延续上述减持计划,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持股总数 223,712,692 股,即占公司总股本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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