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5年5月21日

银之杰拟募资近29亿元拓展互联网金融战略

分享到微信2015-05-21 18:59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任明杰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银之杰(300085)5月21日晚间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拟以48.31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9860万元,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互联网保险运营平台的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35268万元,认购2800万股;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6282万元,认购2200万股;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310万元,认购1000万股。其中,191381.60万元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71304.45万元用于互联网保险运营平台,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拟建设和运营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征信大数据服务平台1个,财富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1个,数据中心1个及灾备中心2个。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49%,投资回收期为9.81年;互联网保险运营平台项目拟建设一个综合性互联网保险运营平台,主要通过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产品的广告展示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保险及健康资讯服务,并利用公司的大数据技术优势为保险类公司提供产品设计咨询、定价评估模型、产品营销等综合性服务。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81%,投资回收期为8.37年。

  公司表示,2013年之前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信息化服务业务,2013年起公司开始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大数据)、基础服务(征信和支付)以及应用服务(互联网保险、P2P)等领域进行布局,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布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在公司所募投的各个项目中,征信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尤其引人瞩目。

  公司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数据分析。从国际经验来看,欧美大数据征信产业链中专业分工明确,征信机构通常专注于数据搜集和前期处理,而将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等工作交给专业化的数据公司,例如传统公司FICO(费埃哲)和新兴技术公司ZestFinance等。

  但在国内,由于一直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国内的P2P平台普遍以O2O的模式运营,这与国内P2P平台普遍以纯线上的模式运营差距较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P2P的运营成本。征信体系的建设也一直被业内认为是完善国内P2P平台建设的核心问题。公司表示,近两年来,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大背景下,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的征信问题开始逐渐凸显,民间金融机构对于征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随着互联网数据的积累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征信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迅速崛起,大数据征信时代即将来临。

  公司指出,2015年1月,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中,银之杰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华道征信已经获得许可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是首批的八家公司之一,走在了行业的最前沿。在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增长的今天,银之杰整体业务板块中的征信业务若要持续保持行业领先,需要借助新兴科技力量的东风,需要坚实的大数据技术作为支撑。银之杰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征信大数据服务平台,将对公司整体战略中的征信业务产生重要支撑作用,是银之杰布局大数据征信产业链中数据挖掘分析环节的重要举措,也是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先机的必然选择。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