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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拟5亿元出售两地产公司股权 剥离住宅业务

分享到微信2015-09-22 21:3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李香才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阳光股份(000608)9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菱阳光分别以31705万元和18536万元的价格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51%股权、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两公司100%股权,阳光股份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两公司股权。

  因阳光股份董事长唐军在华远地产担任董事职务,华远置业系华远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告,菱华阳光主要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内津南(桂)2011-37号、2011-40号、2011-44号宗地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阳菱光辉主要在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内津南(桂)2011-41号、2011-43号宗地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津南(挂)2011-43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该地块项目计划开发建设周期约为32个月,计划共分2期开发建设,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上半年竣工。目前该地块项目暂无销售计划。津南(挂)2011-41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目前该地块尚无开发和销售计划。截至目前,津南(挂)2011-41号地块现存约9581平方米汽车检测线所尚未拆迁完毕且正在使用过程中。

  房地产行业经过近几年的激进式规模化竞争后,伴随着城市化率的逐步提升、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不动产登记政策的快速执行以及前期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积累,整个行业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在住宅开发领域,一方面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行业利润率大幅下滑,中小房企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另一方面受之前宏观调控政策、历史库存以及互联网思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冲击,住宅销售市场较往年较为艰难。除部分一二线城市外,大部分城市住宅市场都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阳光股份开发项目集中在北京、天津和成都。在2015年半年报中,公司称持续推进并加速存量住宅项目的销售。今年上半年,成都九眼桥项目住宅部分已基本售罄,商住公寓部分也在持续去化中。天津杨柳青项目利用高尔夫球场开打及市场回暖形势,重新包装向市场推广,并已经开始取得一些效果。公司正在加速消化及剥离传统住宅开发业务,探索成熟资产的推出机制的发展战略。本次转让菱华阳光51%股权、阳菱光辉51%股权,符合上述发展战略。(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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