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6年6月15日

*ST冀装:控股股东转让11.52%公司股份

分享到微信2016-06-15 21:4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戴小河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ST冀装(000856)6月15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26148422股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1.52%)转让给国资运营公司,交易价格每股10.95元,转让价款总额为286325220.9元。本次股份转让后,冀东集团持有公司30%股份,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公司11.52%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尚须河北省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此前的5月31日晚间,金隅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唐山市国资委、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以47.5亿元认购冀东集团人民币12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同日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人民币4.7亿元收购中泰信托持有的冀东集团10%的股权。上述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隅股份将持有冀东集团55%的股权,从而成为其控股股东。

    截止目前,冀东集团持有A股上市公司冀东水泥505,093,086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37.48%;持有*ST冀装94,248,421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41.5191%。上述交易构成金隅股份对冀东水泥和*ST冀装的间接收购,交易完成后,金隅股份将成为冀东水泥和*ST冀装的间接控股股东。

    为避免触发全面要约收购冀东水泥和*ST冀装的情形,金隅股份要求冀东集团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前将其持有的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股份比例降至不超过30%。这也是冀东发展集团转让公司股份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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