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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将在宁德市合资成立配售电公司

分享到微信2016-07-24 17:1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王维波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王维波)福能股份(600483)7月24日晚公告,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的函》,协议主要内容:

  一是福能集团与闽东电力合资成立宁德市配售电公司,在宁德市开展配电、售电、投资和经营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等。二是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福能集团占股51%,资本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逐步注入,按股权比例以货币形式缴纳。三是配售电公司在宁德市范围内开展增量配电网的建设、地方配电资产的收购运营和开展购售电业务,初期将在宁德市范围内选取用电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作为试点开展配售电业务;配售电公司作为大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通过向发电企业集中购买低价电,向用户开展售电业务等。四是配售电公司可由双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投资;本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告称,根据公司在《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上述《合作框架协议》中涉及的配售电业务商业机会将由公司享有,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方签订配售电公司合资协议和章程,成立配售电公司,开展配售电业务。

  公告表示,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闽东电力签订上述《合作框架协议》,获得在福建省宁德市开展配电、售电业务等商业机会。根据控股股东前述函件中的相关说明,公司将享有该商业机会。公司未来在宁德市合资成立配售电公司,开展配售电业务,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日有研究报告分析,福能股份是福建省属发电龙头,其控股股东福能集团未来将会将热电联产、新能源和发电等相关资产不断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上市公司积极研判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走向,探索发展新思路,从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等示范项目寻找突破口,创新经营发展。目前成立了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该公司的热电联产的客户都是用电大户,其具有明显地售电优势。此次获得在宁德市成立售电公司将使上市公司的售电业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形成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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