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6年9月18日

兴业证券拟向欣泰电气等索赔

分享到微信2016-09-18 21:03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王荣)  欣泰电气(300372)9月18日晚间公告,兴业证券近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了仲裁申请,第一被申请人为欣泰电气,高管王建华、孙文东、刘桂文也为被申请人。兴业证券要求欣泰电气及三位高管赔偿逾7000万元损失。

  兴业证券认为,被申请人及相关负责人员故意隐瞒或编造虚假事实,故意向申请人提供存有虚假记载的材料,致使申请人未能发现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从而导致申请人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兴业证券的仲裁请求包括被申请人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2138万元、对投资者先行赔付产生的损失暂定5000万元、以及因被申请人违约而额外赔偿或支出的费用等。

  兴业证券曾于2016年7月9日发布《关于拟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情况的公告》,拟出资 5.5 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造成的损失。

  欣泰电气当日还在公告中提示风险,尽管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