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业房地产新三板市场股市期市债市研报宏观海外基金港股信息披露行情交流金牛奖新媒体
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8年5月14日

东方新星:实控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 股权结构分散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8-05-14 20:23
    中证网讯(记者 蒋洁琼)东方新星(002755)5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会利送达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的告知函》,函件告知陈会利与其23名一致行动人在2011年11月2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各方未延长《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或签署新的协议,各方已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之前,陈会利直接持有公司814.8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8.04%,另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20.73%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8.77%的股份表决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到期后,陈会利直接持有本公司814.8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04%,陈会利依然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会利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较低,同时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引致股权控制结构的不稳定,若未来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有分析人士表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容易导致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出现。但有的公司股权结构非常分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仍然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而存在股权分散问题的上市公司,较容易面临“野蛮人”入侵的风险,特别一些经营面还不错的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1亿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6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3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80名,均为自然人股东。其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多名其“前一致行动人”。


中证公告快递
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公告,提供公告报纸版面信息,权威的“中证十条”新闻,对重大上市公司公告进行解读。


中国证券报官方微信


中国证券报法人微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