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新三板 > 新三板头条

文灿股份“三类股东”核查始末: 存续期覆盖问题仍待解

分享到微信2018-03-15 08:16 | 分享到: 作者:谷枫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三类股东”问题在3月13日迎来实质性突破,文灿股份成为第一家携“三类股东”成功过会的企业。

  文灿股份过会的案例意义要远大于其象征意义。

  “文灿股份在核查中的一些做法和标准将会逐渐形成操作规范,这也意味着后续企业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大大提高三类股东企业处理问题的效率。”沪上一家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部门的负责人3月14日对记者表示。

  但文灿股份并没有解决全部问题,如“三类股东”产品存续期和上市后股票解禁期是否匹配等问题仍旧需要后续的案例来解答。

  复盘核查穿透

  文灿股份在2017年12月7日完成预披露更新,这也是所有含有“三类股东”拟IPO企业中最早完成预披露更新的企业。也就是说,文灿股份在预披露后3个月才被安排上会,相对较慢。

  据记者了解,文灿股份在预披露更新后随即收到了发行部的反馈,要求公司尽快准备材料上初审会,这其中便包含针对三类股东问题的反馈。

  文灿股份收到发行部反馈的时间要比证监会正式公布“三类股东”审核标准的时间早,这也在当时被认为是官方正式标准的雏形。

  从记者获取的反馈文件来看,发行部对文灿股份的要求就是此后官方正式版本的要求,仅在一些细节上有不同的地方。

  如证监会提出要求核查“三类股东”各层的权益人,与拟IPO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近亲属、中介机构及项目组人员等,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或收益关系。

  但无论按照证监会正式发布的口径还是发行部提前通知的要求,针对“三类股东”的核查对文灿股份来说都是一项工作量非常大的工程。

  “文灿股份预披露更新后,便一直在按照证监会的要求穿透核查三类股东,这个还是用了一定的时间的。“一位接近文灿股份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从实际核查情况来看,穿透易,但核查清楚并让中介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有一定难度。

  以文灿股份为例,公司股东结构中有10家“三类股东”,合计持股比例3.63%,完成这些股东的穿透同时需要查明这些出资人和发行人的关系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穿透简单,要求最终出资人出具各种承诺以及核查清楚发行人,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调查职业经历,资金来源,这些要求就比较高了。”九泰基金新三板投资负责人郑立昌同记者交流时指出。

  如今文灿股份正式完成上会,可以理解文灿股份对“三类股东”核查穿透的结果得到了监管层的认可。

  前述接近文灿股份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文灿股份在穿透核查时采用的认定方法对于后续有“三类股东”问题的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

  该人士进一步讲道:“此前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在核查时证明产品LP身份的时候需要律师出具很多文件并且让投资者签名承诺,这在核查的过程中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文灿股份的突破来自于,文灿股份并没有生搬硬套这样的核查流程,而是采用了综合认定的方式解决了对LP身份的认定,这样大大提高了核查效率。”

  相比一些被“三类股东”刁难的企业来说,此次文灿股份核查过程较为顺利,相关“三类股东”均较为配合。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