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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通报IPO辅导六大类问题 明确将加大对辅导工作的监管力度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广东证监局获悉,日前广东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在辖区执业的部分辅导机构在辅导工作中重保荐轻辅导、重形式轻实质,对监管要求不落实,在辅导备案程序、辅导组织实施、辅导实际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典型问题。

  在辅导备案程序方面,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辅导材料制作不认真,具体包括文件格式不严谨、文件内容模板化;二是辅导程序执行不到位,具体包括不按要求报送进展报告、不及时报告审核情况、不及时公示信息。

  在辅导组织实施方面,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辅导过程流于形式,具体包括培训工作不扎实、规范指导不深入;二是辅导组织工作不得力,具体包括人员配置不到位、专业服务能力欠缺、辅导进程安排不合理。

  在辅导实际效果方面,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类问题:一是拟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不理想,具体包括“三会”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等基本制度未切实发挥作用;二是辅导对象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欠缺,具体包括对辅导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诚信规范运作意识不强、对资本市场制度和规则不熟悉。

  广东证监局表示,以上问题,反映出辅导机构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存在三方面的严重不足:一是管理层重视不够,二是辅导人员勤勉不够,三是个别人员诚信缺失。针对各辅导机构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广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均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现予以集中通报,请各有关辅导机构对照问题深入自查,形成实质性的改进。

  一是要制定具体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辅导项目督导机制,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和状态,防止出现人员缺位、程序遗漏的情况。二是将辅导工作质量纳入考评考核范围,全面考察项目执行情况,对问题严重的投行团队和个人坚决问责,彻底改变过去“重保荐、轻辅导”的局面。三是要对监管部门的要求熟知、真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配合监管部门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

  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辅导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辅导监管情况公示、通报,促进辅导机构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快形成,从源头上提升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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