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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从严监管科创板公司“蹭热点”行为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9月25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据悉,《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制定该《指引》,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二是推动提升科创板信息披露有效性;三是防范自愿信息披露中的不当行为。

  《指引》重点从四方面规范自愿信息披露行为,一是准确把握自愿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战略信息、财务信息、预测信息、研发信息、业务信息、行业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等;二是遵循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三是关注常见自愿披露的公告要点;四是明确标识“自愿披露”公告类型。

  上交所指出,《指引》除了规定自愿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内容外,还专门对科创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行规定。强调落实关键人责任、强调建立统一的标准、强调必要的保密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了一些利用自愿信息披露“蹭热点”的不当行为,证监会、交易所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置。上交所称,防范自愿披露中的不当行为,也是上交所出台《指引》的一个重要考虑。

  上交所表示,个别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自愿披露,即市场俗称的“蹭热点”公告,容易干扰投资者理性决策,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甚至滋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规范。

  上交所强调,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特别是滥用自愿信息披露实施信息型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将继续从严监管,露头就打,坚决维护好科创板信息披露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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