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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 借助金融创新降低应收账款

分享到微信2013-11-19 16:45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陈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中冶日前公告称,拟将全资子公司中国三冶持有的鞍山劳动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债权转让给中信信托,交易金额约13.2亿元。这是中国中冶借助金融创新产品,降低应收账款的一次积极尝试。

  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居高不下的问题,中国中冶高层高度关注,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三冶该笔债权出售业务,为中国中冶借助金融创新产品、降低应收账款提供了可行的经验,同时对企业和信托公司来说也实现了双赢。

  据中国三冶有关人士表示,该笔债权转让完成后,债务人鞍山市政府将向中信信托按期支付信托债权本息,中国三冶将不承担任何连带担保责任及回购义务。中国三冶同意并参与此次债权转让,目的是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收回对鞍山市城投公司在劳动路保障性住房项目的13.2亿回购款,保证投资收益的货币化实现,达到BT项目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目的。

  业内人士认为,受经济下行影响,不少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在此情形下,各类金融创新产品应时而生,其中应收账款信托方式被市场认可和大量使用。一般来说,应收账款信托的运作模式是债权人将应收账款的受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价;通常由债务人保证按期付款,用于支付信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模式上,与银行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大体相同。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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