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东土科技-300353-国内领先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供应商
2012-09-07 08:31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东土科技(300353)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国内领先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供应商
东土科技是国内领先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供应商,2009 年和2010 年,公司连续2 年跻身国内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市场第三大厂商,是前十名厂商中唯一一家本土企业。2011 年公司收入1.25 亿元,净利润3784 万元,2009-2011 年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达到37%和51%。
◆工业以太网是未来工业通信发展方向,行业复合增速达25%以上目前在工业自动化控制网络通信技术中,现场总线是最主要的通信方式,在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开始应用;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的深化和广化,工业以太网已经渐渐发展进入全球自动化的标准通信技术行列,依靠其更高的效率、更多的功能和更高的适应性,工业以太网技术将成为现场总线技术的重要替代,是未来工业通信的发展方向。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主要应用在电力、轨道交通、冶金、石油天然气、煤炭、船舶等行业,其中电力和轨道交通两大行业占整个市场需求61%。根据各个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 年我国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市场规模约3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5%以上。
◆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技术壁垒高
近年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和优良的品牌声誉,在北京奥运会场馆、上海世博会、首都机场T3 航站楼、青藏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项目都有成功的应用案例。这些行业应用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除了赫思曼等国际企业外,国内厂商只有东土科技等少数企业取得比较全面的技术认证,而新企业在技术上达到各个行业的相关要求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 募投项目投向产能扩张、营销网络,合理申购价格区间18.0-20.5 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共 1.3 亿元,主要用于SICOM 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技术研发中心扩建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3 个项目。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SICOM 系列交换机的产能将由目前的12000 台增加至42000台,营销服务网络将实现30 个省市全覆盖。我们预计合理申购价格为18.0-20.5 元,给予2012 年22-25 倍PE。
◆国内领先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供应商
东土科技是国内领先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供应商,2009 年和2010 年,公司连续2 年跻身国内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市场第三大厂商,是前十名厂商中唯一一家本土企业。2011 年公司收入1.25 亿元,净利润3784 万元,2009-2011 年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达到37%和51%。
◆工业以太网是未来工业通信发展方向,行业复合增速达25%以上目前在工业自动化控制网络通信技术中,现场总线是最主要的通信方式,在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开始应用;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的深化和广化,工业以太网已经渐渐发展进入全球自动化的标准通信技术行列,依靠其更高的效率、更多的功能和更高的适应性,工业以太网技术将成为现场总线技术的重要替代,是未来工业通信的发展方向。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主要应用在电力、轨道交通、冶金、石油天然气、煤炭、船舶等行业,其中电力和轨道交通两大行业占整个市场需求61%。根据各个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 年我国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市场规模约3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5%以上。
◆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技术壁垒高
近年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和优良的品牌声誉,在北京奥运会场馆、上海世博会、首都机场T3 航站楼、青藏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项目都有成功的应用案例。这些行业应用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除了赫思曼等国际企业外,国内厂商只有东土科技等少数企业取得比较全面的技术认证,而新企业在技术上达到各个行业的相关要求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 募投项目投向产能扩张、营销网络,合理申购价格区间18.0-20.5 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共 1.3 亿元,主要用于SICOM 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技术研发中心扩建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3 个项目。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SICOM 系列交换机的产能将由目前的12000 台增加至42000台,营销服务网络将实现30 个省市全覆盖。我们预计合理申购价格为18.0-20.5 元,给予2012 年22-25 倍PE。
相关新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