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企国资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本周的两次会议已给出明确信号。
1月17日的国务院国资委“2017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1月15日的中央企业及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均提出:2018年要做好有色金属、船舶制造、炼化、建材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在国资改革专家看来:“这四个行业成为了2018年去产能的新目标,因而也将是重组与混改的重要领域。”此外,通信、化工、海工装备、环保等领域的央企重组也备受市场期待,特别是环保产业,或将成为整合的新重点。
“去产能”再圈定四大重点行业
在17日的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莹表示,央企2017年经济效益明显高于预期,效益的增量和增速双创五年来最高水平。
据披露,中央企业2017年全年营收26.4万亿元,增长13.3%;利润总额14230.8亿元,增长15.2%。有49家企业效益增幅超过10%,26家企业效益增幅超过20%,利润总额超过百亿的央企达到41家。其中,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等传统产业打了“翻身仗”,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板块效益稳步增长,对央企整体效益贡献超过40%。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国有经济从2016年10月开始已走出了L型底部,国企整体业绩也有了好转。目前,国有经济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周期。央企的业绩向好,与改革红利释放不无关系。过去这一年,国资委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及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努力突破,均获得了显著的效果。”
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国资委年度会议上指出,2018年,央企要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65万吨、整合煤炭产能8000万吨的目标任务,积极推动煤电去产能,做好有色金属、船舶制造、炼化、建材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这四个行业提出来了,预示着2018年去产能的新目标已明确,自然也是重组与混改的重要领域。”李锦认为。
沈莹在的发布会上也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在推动央企去产能的过程中,不仅要淘汰落后产能,还要坚决退出一些低效无效的产能。具体来说,目前为止,钢铁去产能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要利用现代技术来改造提升传统的钢铁产业。煤炭产业2017年超额完成了去产能任务,2018年要继续加大煤炭去产能工作的组织力度,2018年初步安排煤炭去产能指标在1000万吨以上,重点是要推动煤炭行业的重组整合力度。
此外,在煤电、船舶制造、有色金属、炼化、建材等行业要继续加大去产能力度。“不仅如此,去产能还要注重与国企深化改革、技术改造、重组整合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产业的发展。”沈莹说道。
提及海工装备环保等领域重组
2017年先后完成了国机集团与恒天集团,保利集团与中轻集团、中国工艺集团,中国国电与神华集团三组7家央企重组。至此,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户数调整至98家。
肖亚庆在15日的会议上提出,要稳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战略性重组。同时,以拥有优势主业的企业为主导,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专业平台作用,持续推动煤炭、钢铁、海工装备、环保等领域资源整合。
其中,推进“通信、化工”领域重组是在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的,未来动作令人期待。在化工行业,尽管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已就二者的“合并”消息多次澄清,但由于二者合并能够在业务层面实现上下游结合,使产业链更加完整,有利于形成更稳定的交易关系,因此市场的预期一直未减。
至于通信领域的重组,有分析人士认为,更可能采取的方式是行业专业化整合。或许将会参考“铁塔模式”,以此达到减少重复投资和恶性竞争的目的。“新一轮通信行业的国企重组,很可能继续是将运营商的部分业务分别剥离再予以整合,此外也不排除地方通信国企并入同行业央企的可能。”上述分析人士称。
此外,“海工装备、环保这两个资源整合领域是在国资委年度会议上新提出来的,特别是环保产业未来将怎样做大,将是整合的新重点。”李锦认为,新一轮的重组整合中,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强强联合获得规模效应等势头愈发明显,战略新兴产业也成为国企结构布局优化的重要阵地。
央企降杠杆也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沈莹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已明确,到2020年前,央企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要再下降两个百分点。同时,央企为提高资本实力还要做到三个“争”:一是争取扩大股权融资。二是通过债转股增加资本,目前约有36家央企具备债转股业务需求,17家央企已和有关机构签订了债转股协议,框架协议金额达5000亿元,国资委正在督促债转股加快落地,其中40%的项目已经落地。三是通过提高效益,增加资本积累。
国企降杠杆升级战已经全面启动。在1月17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表示,已经制定了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明确到2020年前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要再下降2个百分点。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国资委对央企从严实行分类管理,严控行业标准、财务杠杆、投资规模、风险业务、财务风险,未来将出台央企投资监督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建立金融业务风险监控报告体系。更为关键的去杠杆路径在于,力增股权融资和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其中,经梳理大约有36家中央企业有债转股的业务需求,沈莹表示欢迎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投资者参与。
三年内央企负债率再降2个百分点
我国国有企业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增速创五年来最好水平的同时,其杠杆率、债务风险情况凸显,受到各方关注。“去杠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绝对水平上看,国企债务负担依旧较重,占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六成左右,国企去杠杆仍是重中之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晓晶分析称。
沈莹也表示,党中央在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风险是三大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去杠杆”是中央针对我国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降杠杆工作对企业来讲是实现健康发展的前提,控风险也是国资委高度重视的,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数据显示,2017年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3%,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62家企业资产负债率比上年下降,40家企业资产负债率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地方国企负债也在稳步减少,如2017年末四川地方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93%,比2015年初下降4.47%,连续三年下降。
“央企的规模比较大,降0.4个百分点是非常不容易的,这对我们下一步继续做好降杠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沈莹透露,近期国资委对这项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制定了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前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再下降2个百分点。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刚刚结束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负责人会议上也表示,2018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国有企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底线思维,采取过硬措施,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多个细则将出 分类严控潜在风险
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升级战的首要关键词是“严控”。沈莹透露,国资委确定一个能够保证企业稳健发展的合理资产负债率控制标准,分为三大类,工业企业为70%,非工业企业为75%,科研设计企业为65%。
同时,要控财务杠杆。据介绍,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国资委把98家中央企业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偿债能力比较弱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并进一步分三类进行管控,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类,是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是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是指比重点关注类的杠杆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从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从严控制。
“这几年企业投资规模比较大,是形成高杠杆的重要原因。”沈莹表示,国资委把控投资规模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特别是纳入国资委管控范围的企业要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管控,高负债企业的非主业投资要严禁,还要严格把控对于低效业务、偏离主业业务的投资,特别是一些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企业的投资。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2018年国资委将制定《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肖亚庆强调,中央企业要将PPP项目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严控非主业领域PPP项目投资,严禁开展单纯追求做大规模、不具备经济性的PPP项目,稳妥处置存量PPP项目风险。
此外,风险业务也是严控的对象。按照要求,负债率比较高的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对存在风险的业务要严格管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的占用,对外担保、委托贷款以及融资性贸易业务等各类垫资业务。
数据显示,2017年中央企业“两金”余额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4.1个百分点,存量“两金”压降超过50%,实现年度压控目标。国务院国资委提出,2018年要进一步加大“两金”压降力度,确保“两金”增幅低于收入增幅,力争实现重点行业“两金”规模零增长。同时,研究建立中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监控报告体系,开展风险自查专项活动。
“第五个是控财务风险。在以上四个控的基础上对个别风险比较高、资金链比较紧张的企业,进行实时监管。”沈莹称。
加速推进股权融资和债转股
在沈莹看来,“五控”是让风险不扩延、降低敞口的措施,更重要的是通过三个“增”优化结构、实现良性发展。
据了解,2017年国资委通过扩大股权融资增加资本实力。数据显示,2017年中央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募集资金3577.8亿元,较2016年翻一番;通过境内外债券市场筹集资金近1.6万亿元。
与此同时,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是监管层推动国企降杠杆的关键路径之一。据介绍,国资委对债转股需求的中央企业进行摸底,大约有36家企业有债转股的业务需求。通过去年以来的工作,已经有17家中央企业与有关机构签订了5000亿元的债转股协议,目前国资委正在督促企业加快落地,有40%的项目落地。
“2018年要持续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持续加强债券兑付风险管控,强化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比例管理和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国资委也要督促监管企业做好融资、债务情况分析研究,进一步降低负债率。”肖亚庆强调。
国资委数据统计显示,通过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增加效益,2017年中央企业的效益超过1.4万亿元,央企的资本积累已见成效。
沈莹表示,2017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质量效益全面改善,全年中央企业没有发生债券违约的问题。2018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全面启动了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工作,有更加严密的措施对债券偿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维持按约偿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求。”沈莹表示,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欢迎各类投资者参与中央企业的债转股,包括外资。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8年以来国资监管在多个层面都有加强的趋势,提高监督效能、健全监管体系的步伐也在加快。《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于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多个省市也于今年相继出台了相关督促检查方案或规范性文件,如山东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国资委印发了《江苏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此外,国资委日前公布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也释放出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国资监督的信号。
“加强监督、防止流失,既是国企改革重要内容,也是国企改革的前提。”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国资委在从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工作闭环、盯紧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据悉,下一步,国资委将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同时通过出资人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的协同配合建立监督协同联动和监督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正如董事会需向全体股东汇报一样,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向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必须推行的程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指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喜亮也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来说,全国人大将成为“最后一道防线”。
据悉,《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确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意见》指出,目前国务院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日益明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逐步理顺,会计统计等基础工作显著加强,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待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根据该《意见》,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将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今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第一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意见》明确,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颇受关注的工作都将成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重点。这意味着今后国有资产将每年都将公开国有资产的家底,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事实上,2018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各省国资委以及企业内部督查力量的加强趋势就已经显现。公开信息显示,1月上旬,“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下称“督查组”)督查组已对湖北、安徽两省进行了督查,并赴葛洲坝集团、沈阳机床等企业调研。据公开报道,督查内容主要是围绕“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加快形成国有企业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
日前公布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则直指部分企业在内部管控、经营投资、境外管控、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资委监事会公开的数据,第六任期首个监督检查年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累计列席中央企业会议3351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子企业1745户,开展谈话5713人次,对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集中重点检查,对29家中央企业107个境外项目开展了实地检查,报送各类报告341份,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提醒函和整改通知174份,提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5171项。
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员单位第一轮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报告》。至此,历时三个月的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和全系统第一轮巡视全覆盖整改成效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企业层面的督查巡视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中船集团通过巡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记者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了解到,中船集团第一轮巡视完成了对44家成员单位和16个总部部门的巡视工作,还对5家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围绕巡视整改,全系统制定整改措施2066项,完成1909项。各单位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847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25.64万元;处分151人次;提醒、诫勉谈话924人次,追责问责126人次。有的企业针对自身行业及企业情况,开展了有关专项督查。例如陕煤化建设集团公司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重点对年末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深入一线施工项目部对农民工进行走访,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要求各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并将台账公之于众,确保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