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现有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分析人士认为,债转股相关实施机构不断壮大,将推动债转股进程提速。
“加强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既符合当前政策倾向,又能有效盘活不良资产。”如是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张明照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债转股的推进将加快实现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目标。
目前除了银行、保险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都被获准参与债转股。
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各类实施机构已与102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5000亿元。国有五大银行的债转股子公司均获批开业,多家中小银行也相继与企业签署了债转股协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出台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引,规范引导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高质量,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
张明照表示,债转股推进速度越快,杠杆率过高的情况改善就会越快。目前,国家出台的一揽子政策为债转股落地扫清了部分障碍,有利于激发市场参与债转股项目的热情。
根据各家银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底,建行已与全国42家企业签订了总额达5542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其中11家客户15个项目落地资金633.8亿元;截至农银投资成立之日,农行已经与15家企业签署总额约2300亿元债转股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工行与31家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协议,总金额4000亿元,主要涵盖能源、交通、冶金、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对象是央企和地方国企;截至2017年年底,交通银行与11家企业签订了总额120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本身对银行信贷业务比较熟悉,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落地,有利于债转股工作更加专业、更有效率地推进。成立专门的子公司来持有企业股权,一方面可以合理规避《商业银行法》中关于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企业股权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做好子公司与母银行的风险隔离。
值得关注的是,在综合措施作用下,我国企业杠杆率呈稳中趋降态势,初步遏制了杠杆率快速上升的势头。截至去年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5%,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看,此次会议有三个亮点值得关注:一是表明了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高度重视;二是高度重视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提出了建立破产退出成本政企银分担的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债转股机制。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通过2017年以来的工作,已有17家中央企业和有关机构签订了债转股协议,且债转股的框架协议达到5000亿元。而早前国务院国资委还专门针对有债转股需求的中央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发现,约有36家中央企业具备债转股的业务需求。
事实上,除了通过债转股来增加资本外,股权融资等路径亦能促进央企、国企降杠杆。而本次会议也提出,要改善公司治理,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会议提出的“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这是进一步加强国企资本管理、推动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客观要求。在拓宽企业资本金补充渠道的同时,通过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资本金约束,有利于合理确定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将国有企业资本充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稍早前,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透露,目前已经制定了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的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到2020年前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要再下降2个百分点。
当前,央企降杠杆攻坚战已经打响。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风险防控提高发展质量。昨日,《证券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
《证券日报》记者:您认为这次提出“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与以往相比有何不同?
刘向东:这次提出用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主要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工作重点。从去年降杠杆的效果来看,央企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债务水平有所降低,可尽管如此,央企债务问题仍未完全化解,所以,还需进一步依靠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降杠杆。
总的来看,之前降杠杆还带有行政手段,不过随着行政化降杠杆边际递减,市场化降杠杆必须加快推进,为此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有条件的央企基金采取各种市场化方式参与债转股,这意味着今后债转股将会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等结合起来,降低央企间接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证券日报》记者: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有效措施还有哪些?
刘向东:除了债转股外,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措施还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补充资本金,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提高盈利能力等措施。
《证券日报》记者:目前在降杠杆工作进行过程中的阻碍有哪些?应如何解决?
刘向东:目前来看,降低杠杆率的主要障碍还是在于那些具有政府支持性质的相关企业,这类企业获得信贷资金比较容易,容易扩大经营范围开展多元化经营。对此,政府应严格把关主业投资、严控非主业投资,逐步引导企业投向各自擅长的领域,而不是一味追逐投资高利润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