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半年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四成

证监会8月3日披露,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市场禁入20人,进一步巩固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良好局面,保障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证监会上半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

上述159件行政处罚中,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3起;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14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36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处理6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件处罚9起;短线交易案件处罚10起;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案件处罚8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期货市场违法等其他类型案件共10余起。

  证监会8月3日披露,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市场禁入20人,进一步巩固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良好局面,保障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上述159件行政处罚中,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3起;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14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36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处理6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件处罚9起;短线交易案件处罚10起;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案件处罚8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期货市场违法等其他类型案件共10余起。

  在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中,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收入约4.83亿元,少计管理费用约2960.86万元,多计成本约2.35亿元,少计存货约5.06亿元;金亚科技2014年虚增利润约8049.55万元,虚增银行存款约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华泽钴镍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未披露为关联方融资及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案件均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典型案例,证监会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上半年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有14起。其中,北八道控制多达300余个证券账户,采用盘中拉抬、对倒交易等多种手段操纵“张家港行”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9.4亿余元,被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广州安州控制22个基金或信托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实施“加杠杆”操纵,集中资金优势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获利约5057.4万元,被罚没约1亿元。何思模滥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发布“高送转”预案提案实施“信息型”操纵获利约6400万元,被罚没约1.28亿元;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实施“抢帽子”操纵,被罚没约1.29亿元。

  在内幕交易类案件中,王良友内幕交易“文山电力”案、徐康军内幕交易“杉杉股份”案、应燕红内幕交易“宁波富邦”案等24起案件的内幕信息均涉及并购重组事项,表明该领域依然是内幕交易高发区域。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向来是市场追逐热点,决策链条长,持续时间久,参与主体多,如不能加强内幕信息规范管理,就容易成为滋生内幕交易的温床。胡世清内幕交易“宏达股份”案、潘园根内幕交易“海翔药业”案、林竹兰内幕交易“秦川机床”案等案件的内幕信息分别涉及上市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竞购转让股权、合作投资项目、股权激励计划及高管变更事项、财务快报信息等其他种类。从违法主体来看,个别国家公职人员、国企高管人员无视党纪国法从事内幕交易,市场影响恶劣,也都依法受到了严惩。

  对于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证监会表示,私募管理机构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止“野蛮生长”,必须依法予以重点治理,对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打击,推动私募管理人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法律合规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证监会7月3日召开的行政处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做好今后行政处罚工作要处理好五个关系:第一,要处理好法与德(行业道德)的关系。要切实发挥行政处罚防范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者道德风险的警示、教育、惩戒作用。第二,要处理好法与规(有效规制)的关系。要求行政处罚工作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资本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保持适应性、能动性。第三,要处理好法与责(责任追究)的关系。行政处罚要根据案件证据、事实依法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同时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第四,要处理好法与利(既得利益)的关系。行政执法对违法者的名誉及财产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要在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及责任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量罚基准,实现科学裁量、精准打击。第五,要处理好法与力(打击力度)的关系。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的着眼点要放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上,有效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稽查执法以及处罚金额方面力度加大

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证监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7件、218件和224件,罚没款金额分别达11.03亿元、42.83亿元和74.79亿元,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及罚没款金额已经接近2017年全年的水平。

  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稽查系统共启动各类调查307件,新增立案108件。全系统共作出159项行政处罚决定,比去年同期增长41%。另外,全系统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在去年同期基础上再创新高。

  据悉,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证监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7件、218件和224件,罚没款金额分别达11.03亿元、42.83亿元和74.79亿元,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及罚没款金额已经接近2017年全年的水平。

  今年以来,证监会有两项政策直指资本市场失信人群,

  首先是5月18日,证监会出台实施《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

  另外,7月开始,证监会还正式实施了最新修订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两项政策,一点一面逐步在化解证监会处罚难的问题,最大限度用诚信执法来惩戒资本市场失信人群。

持续严惩内幕交易行为

常德鹏强调,证监会将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高压,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警示处于信息优势的上市公司“内部人”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律己慎行,通过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为提高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27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曹世斌内幕交易“国际医学”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曹世斌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约2.3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依法对黄炳文泄露内幕信息及钟琼内幕交易“东风股份”案、张磊内幕交易“东风股份”案等两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黄炳文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钟琼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其违法所得约78.6万元,并处以约78.6万元罚款,没收张磊违法所得约35.6万元,并处以约35.6万元罚款。福建证监局依法对黄浩云内幕交易“贵人鸟”案作出行政处罚,对黄浩云处以10万元罚款。

  常德鹏强调,证监会将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高压,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警示处于信息优势的上市公司“内部人”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律己慎行,通过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为提高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上述4宗内幕交易案件均发生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并购领域。其中,曹世斌为王府井股份投资发展部部长,参与了王府井股份拟向国际医学收购其所持开元商业100%股权事项所涉及的资料收集、门店考察、框架协议修改等全过程,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并在敏感期内交易“国际医学”。

  黄炳文为外籍人士,与其子黄某佳与黄某鹏为上市公司东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钟琼为黄炳文朋友,张磊与黄某鹏系多年好友,钟琼从黄炳文处获悉东风股份拟收购EPRINT集团部分股权并向“云印刷”转型的内幕信息后交易“东风股份”,张磊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与黄某鹏频繁联络并买卖“东风股份”,交易异常。

  黄浩云参与了贵人鸟和威康健身的部分谈判过程,知悉贵人鸟拟收购威康健身100%股权交易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买入“贵人鸟”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一直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上市公司内部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严厉打击。上述案件中,曹世斌内幕交易所涉重大资产重组最后以失败告终,黄浩云内幕交易行为最终以亏损收场,但均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受到严惩。另外,黄炳文作为外籍人士参与境内资本市场,实施违法行为亦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德鹏表示,随着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的进一步开放,可以预见将有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证监会在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也必一视同仁,发现违法行为即严格依照我国法律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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