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比规则内外一致 银行业开放提速

  为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快落地,银保监会23日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外资终获国民待遇

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

  为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快落地,银保监会23日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中国银保监会国际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推动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政策过程中,宏观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完善金融领域安全审查和相关审慎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既能有效吸引外资,又能对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业务创新带来正面影响。在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后,在更多外资银行业务准入层面的放宽值得期待。

  开放举措加速落地

  《决定》主要有如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中外资适用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办法。

  二是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删去上述3部许可办法相关条款中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

  三是明确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为中外资入股银行业创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保持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坚持适度自主开放,对整个银行业格局不仅不会产生颠覆性影响,而且带来的正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金融体系长期保持开放姿态,对于整个经济发展、整个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等层面的意义深远。

  开放举措加速落地,但持续稳健之路道阻且长。券商人士认为,金融体制建设是重点。在开放的同时,还应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体制的健全和开放需法律体制同步跟进。

  毕马威日前发布的《中国经济观察》(以下简称“毕马威报告”)认为,2018年是中国金融业开放高速推进的阶段,体现了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体系日渐成熟完善、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境内外金融机构和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来说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外资进入积极性料再提升

  前述中国银保监会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外开放举措有序推进,前期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获批,目前仍有欧洲、日本等多家外资机构提出合作诉求,提出许多新的合作方向。

  在曾刚看来,《决定》取消原来把外资单独作为一类投资人在各类法规中设定的限制,不再把其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看待。

  “对外资股东而言,一方面可获更多机会;另一方面,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大提高。监管部门留出了‘一事一议’空间,意味着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控制权或经营自主权的空间会扩大。”曾刚表示,控制权或经营自主权空间扩大,将增强对外资吸引力。此前外资机构战略投资一直在持续,曾有一段时间是“有进有出”的。外资退出的背后有外资机构自身原因,比如美国次贷危机期间缺少现金,但是有部分原因是由于非国民待遇,限制外资发展空间。

  在谈及如何进一步鼓励外资进入时,曾刚认为,没有必要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全球各国对金融领域的限制都非常严厉。作为一个大国,我国能够对进入金融领域的外资给予国民待遇已属不易。外资最为看重我国的还是庞大的市场潜力。目前,我国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为外资发展提供很大空间。空间越大,潜在收益和回报也越大,这本身就是很好的吸引外资的手段。

  曾刚指出,有关部门可能进一步在业务准入层面予以放宽,实现中外资一致,比如外资银行业务准入、外资对其他非金融机构投资等方面。“大方向如此,但逐步落地还需要一个过程。”

  毕马威报告建议,境内金融机构需关注如何在有效吸收境外优质投资和技术的同时,增强自身竞争力;境外金融机构应考虑如何选择以适当方式进入中国市场,适应中国金融监管环境以免水土不服;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应仔细筹划如何在进一步开放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保证中外合作共赢。

  中资机构公司治理迎利好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鲶鱼效应”值得期待。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开放的意义由过去的“引资、引制、引智”聚集到“引制”方面,有助于促进公司治理机制、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运作模式完善与优化。

  曾刚说,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对于中资银行业公司治理改善不言而喻。首先,银行业多了一个资本补充渠道。近年来,由于监管收紧等因素影响,中资银行对资本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此时,有实力的外资机构进入,从资本角度提供了多元化渠道和便利。

  其次,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近年来,有关部门对银行业公司治理尤其是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当成首要任务来抓。因此,外资作为战略投资者进入,而且持股比例能相对较高,在董事会中会有话语权,对内部人控制会形成有效约束。

  另外,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很多先进的、合规的理念可对银行经营管理形成一定影响。很多外资机构历史悠久,对审慎经营尤有独到理解,对中资银行业稳健发展有借鉴意义。外资机构的成熟理念,有利于帮助中资银行业形成稳健发展模式。欧美发达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在资管业务、零售业务等方面有成熟的技术和理念,对中资银行业转型、提升竞争力有好处。

中资银行外资股比限制取消

  业内人士称,《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从四方面入手废止了此前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标志着外资正式享有“国民待遇”。

  金融对外开放举措要落地,修法是前提。经过两个月征求意见后,银行业持续对外开放的一大重要政策落地。

  8月23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主要涉及金融开放多项规章制度的废除与修改。

  业内人士称,《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从四方面入手废止了此前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标志着外资正式享有“国民待遇”。

  随着持股比例放开,市场关心,当一家中资银行外资持股比例较高时,究竟算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对此,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监管按照“出生论”来进行管理,即设立的时候是什么类型的机构即遵照什么监管办法。外资持股比例变化多少,不改变机构类型。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此次落地的对外资开放金融举措,让外资享受“国民待遇”,而非“超国民”待遇,随着我国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对外开放,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以及资源配置效率银行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外资终获国民待遇,“出生论”监管,持股多少不改变机构类型和金融服务水平。

  “四面出击”,外资终获国民待遇

  此前,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集中在以下4部规章中。

  一是《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9条;二是《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条;三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6条;四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7条。

  此次银保监会“四面出击”,《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修改上述3部行政许可规章中的相关条款。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首先,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对中、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适用统一的许可办法,符合国民待遇原则。

  其次,取消《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删去上述3部许可办法相关条款中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

  第三,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

  最后,明确境外金融机构在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时,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修改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即被全面废止。事实上,随着今年金融开放不断提速,6月,银保监会已经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正式发布的《决定》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并无较大改动。

  遵照“出生论”,持股多少不改变机构类型

  随着外资持股比例放开,市场关心,当一家中资银行外资持股比例较高时,究竟算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

  此外,由于此前已经有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资股比限制放开后,外资持股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较高之后,究竟按照中资银行管理还是按照外资管理?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在现行监管体系下,中资银行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机构类型。

  上述负责人指出,《决定》规定,外资入股上述银行,按照入股时被投资银行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而将上述银行变更为《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所规范的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对外资入股的上述银行,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地域等方面,适用与该机构类型相对应的许可规章和其他审慎监管规定。

  对此,上述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监管按照“出生论”来对银行进行管理,即设立的时候是什么类型的机构即遵照什么监管办法。外资持股比例多少,不改变机构的“类别”。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决定》明确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需遵守相应机构类型的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现有和未来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上述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金融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后,监管要向精细化的方向转变。比如,以前是单一的股比限制,未来可能更多看资本水平、在当地的业务优势、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是否合理,会否侵害少数股东利益等,通过多维度评估外资行经营发展情况。此外,监管也会向海外监管机构学习,与海外监管机构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

  日欧多家外资机构表达合作意向

  回顾中国银行业开放历史,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通过“引资”增强了中资银行的资本实力,又通过“引智”提升了中资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控水平。

  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中国宣布将确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开放举措尽快落地,努力让开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国企业和人民。

  不过,取消银行股比限制也引发一些市场担忧。例如,这次中国银行业开放步子是否迈得“过大过快”?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否受到冲击或由此引发金融风险?甚至有观点认为,外资银行可能会把中国金融机构未来的增长红利赚走,“肥水流到外人田”。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当前,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具备在便利外资深度参与的同时,有效防范开放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能力。在推动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过程中,宏观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完善金融领域的安全审查和相关审慎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一位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中国金融开放不是迫于外部压力或是被动选择,而是针对中国经济改革、金融发展现实情况做出的主动选择;银行业对外开放可以提高金融体系资源分配效率;中国金融对外开放还要注意开放与防范风险的平衡。

  此外,第一财经记者获悉,银行业相关领域的对外资开放,银保监会此前已按部就班推进部署,例如,2017年宣布取消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7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近期批准约旦阿拉伯银行筹建上海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筹建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升格为分行,批准彰化商业银行在中国大陆的子行开业、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在中国大陆的子行开业。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随着中国金融开放政策陆续部署到位,还有日本、欧洲等国的多家机构表达了合作意向。

  例如,4月27日,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这是首家获批的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5月2日,银保监会发出关于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通知。

  6月26日,在银保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星展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葛甘牛表示,星展集团计划在中国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他透露,目前星展银行正在积极研究设立分行和子行。

  对于此轮金融开放没有看到更多美国金融机构的身影,有业内人士称,事实上,此前美国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等在国内已经基本完成布局,这一轮开放更多以新兴市场国家为主。

  上述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资管业务、不良资产业务等是外资行比较看重的领域,在当前中国银行业不断转型提升服务水平的过程中,也遇到诸多困难与挑战,中外相互切磋、良性互动更加有利于中国银行业健康发展。(第一财经)

银行业如何实现突围

  近段时间以来,金融圈政策相继出炉,行业热点持续不断。作为这个圈子里的大佬,银行的“掌门人”怎么看?怎么想?他们对于未来行业发展又有着怎样的期许?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去杠杆、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小微企业、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资管行业未来何去何从……

  近段时间以来,金融圈政策相继出炉,行业热点持续不断。作为这个圈子里的大佬,银行的“掌门人”怎么看?怎么想?他们对于未来行业发展又有着怎样的期许?

  8月23日,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光大银行董事长李晓鹏、建设银行副行长章更生、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一众大佬齐聚“2018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金句迭出。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防范金融风险始终是第一要务

  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

  支付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状况,潜藏着不容忽视的现实风险。

  梳理这几年来出现的金融乱象,一方面是由于资管与同业业务等过度创新带来的,另一方面则是伴随着支付机构的多元和互联网金融突进带来的。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集资、违规收单、客户信息安全、洗钱,以及各种各样的P2P、现金贷、套路贷、地下交易平台等乱象,基本上都借助了违规支付,尤其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支付工具。

  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在坚持强监管与促创新并重、完善顶层设计、规范市场秩序、消除风险隐患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如建立网联平台、备付金集中存管、优化牌照续展及市场退出机制、规范银行等支付机构管理、加强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严查支付通道和接口“私搭乱建”等。

  不同类型的支付机构,均应切实担当主体责任。

  一是要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二是要消除监管套利。三是要坚守账户管理的核心要求。四是要严禁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搞任何形式的“资金池”。

  光大银行董事长李晓鹏:

  无论未来一段时期银行怎么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应放在第一位置。

  通过对风险的把控来获取风险收益非常重要,特别是对那些试图进入银行和金融界的投资者,要把握好这一点。

  银行必须坚守稳健经营的理念,不能过度追求扩张和大跨步的前进。

  我在金融行业从业40多年,一开始进入学校时,老师教的第一句话就是“要牢记: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负债制约资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我善意地提醒有些投资者,不要过度使用银行信用,不要仅仅依靠所谓的资本运作、资产运作,从资产端来撬动负债业务的发展,进而促进金融业务的发展

  去杠杆任重道远

  “软着陆的一个方法是债转股”

  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

  因为经济要发展,杠杆率达到现在的水平,硬着陆会带来一些问题,软着陆的一个方法就是债转股,把现有债务转成股本。

  债转股不是简单地为了减债或逃废债,还有一种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金融机构成为股东,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义务不完全一样,内部治理、法人治理不进一步完善的话,就起不到债转股的作用。

  企业要坚持契约精神,不能现在遇到问题后,以前承诺的都不算了。

  企业还需要真正加强内部管理,才能让金融机构有信心成为其股东。未来大家同甘共苦,用时间换空间,才能起到债转股的作用。

  而不是像过去,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现在把杠杆率降下来,增强了负债能力,下一轮再去扩张、增加负债。

  五大国有银行都有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但股份行还没有。政策上可加快这方面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批设。在风险消耗权重上也要适当给予考虑。

  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

  回望过去,平安银行在资产质量上走过弯路,所以我们将优化资产质量、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转型攻坚战的第一枪。

  存量方面,平安银行坚定推进银行业务去杠杆,逐步清除通道业务,并成立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不断创新清收模式,通过淘宝网拍卖问题资产。

  增量方面,平安银行明确新增资产主要投放于个人金融领域和国家战略性行业,坚决退出“两高一剩”行业和僵尸企业,全面盘活信贷资源。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

  ——但仍要迎难直上

  建设银行副行长章更生:

  在解决融资难问题方面,除了已出台的措施,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银行怕贷、银行放贷积极性、银行自身对小微企业服务的打法。

  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时担心出现不良。客观上,小微企业的不良率确实要高一些。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金融管理能力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

  同时,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多,银行管理难度加大。基层机构和员工,担心因出现不良被罚,存在不太敢贷款给小微企业的心理。

  对此,一是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向银行开放有关数据信息,以解决征信问题;二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小微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

  在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方面,一是可在小微企业不良处置上,给予更宽泛的政策。二是可在现有的定向降准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激励,给小微企业的新发贷款占比越高,降准幅度越大。三是可制定硬性的小微企业贷款新增占比的要求。

  在解决融资贵问题方面,融资贵主要是需求与供给不平衡、小微企业坏账率过高所致。需要加大大中型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天花板”。

  目前市场上一些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定得过高,有的年利率达到十几、二十几甚至更高,有乘人之危之嫌。

  小微企业就是贷到了款,由于贷款成本造成的负担过重,经营也难以为继。

  大资管2.0后

  新财富3.0近在眼前?

  光大银行董事长李晓鹏:

  未来的财富管理可能成为商业银行整合传统业务的一条主线。无论大银行、小银行,现在都把财富管理作为他们一项赚钱的业务或主要赚钱业务,这个选择是对的。

  现在财富管理已经由原来简单的理财发展到大财富、新财富管理的阶段。也就是由财富管理1.0逐步过渡到前几年的大资管2.0,到目前我们展望的新财富、大财富的3.0阶段。

  之所以说是新财富、大财富,是因为财富管理不仅包括个人客户,还应该包括法人客户、对公客户。现在公司业务包括政府机关、其他特殊机构,哪一家不为自己的财富增值保值而感到操心呢?

  甚至,财富管理不应该是个人享受银行产品的奢侈品,而应该是所有机构追求财富的共同目标。(上海证券报 张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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